各位電視機前的同修們:阿彌陀佛!
各位現在所收看的,是由佛教正覺同修會為各位準備的三乘菩提之「常見外道法——廣論」的節目,也就是本會正雄居士的著作,《廣論之平議》的導讀課程;我們將所謂藏傳佛教中格魯派,也就是黃教的根本大論之一的《菩提道次第廣論》的內容,用簡單的方式解說出來。
上一次的課程,我們提到了《廣論》的上士道所應證得的成就,是多所觀察確認後,以意識心堅持應成中觀的緣起性空、性空唯名而不動搖,宗喀巴名其為止觀雙運。但是宗喀巴的止觀雙運,根本不需要禪定的成就,不需要證得初禪,連未到地定也不需要,只要讓自己的心能夠安住在性空唯名的意識心當中就可以了。然而
世尊在《佛藏經》中開示:【舍利弗!邪見終不變作正見,見不知見。】(《佛藏經》卷1)佛說:舍利弗啊!邪見終究是不會變成正見的,真如本身不會反觀自己之見。然而宗喀巴卻要弟子用意識心對於緣起的正見,要堅固作意而不動搖,名為止觀雙運。這樣子顯然與
佛所說的是相違背的,佛說:【我說空行,空不可行,亦不可念。】(《佛藏經》卷1)世尊所說的行於空,其實並非行於空,而是空本自空,並非依行而空;真正的空是真如,是本來即是空,祂不是也無法以念而行於空。因此《廣論》要人住在緣起而空的作意中,佛說那不是真正的行於空。佛又說:【若有人言我亦復以世俗因緣而說有我,是人若能通達無生無滅無相之法,與我所說不相違者,是我弟子。】(《佛藏經》卷1)如果有人說「我以世俗五蘊因緣法而說於其中有真實我」,這個人能通達真如的無生無滅、無相,與我釋迦世尊所說不相違,這才是我的弟子。所以真實的般若空,不是如宗喀巴所說的,去觀察一切法都是緣起故空,而應該以證悟真如如來藏的無生無滅之性為前提,這才是
佛所說的空。佛還說:【舍利弗!中有出家人喜樂問難,得值善師為說名色寂滅語言道斷,無起無失,通達無相。得聞如是無生無滅無相之法,不驚畏者,當知是人已曾供養無量諸佛,能知我法,可名聖眾。】(《佛藏經》卷1)佛說:舍利弗啊!若有出家人對於自己所不懂的法,喜樂向他人問難,能夠得遇善知識為他解說,五蘊名色法乃是真如如來藏所攝受,因此名色乃是言語道斷的寂滅之法,名色從真如出生,故名色之法本來無生起,也本來無過失,如此則能通達於無相之法。聽聞如此無生無滅、無相之法,而不驚畏者,當知此人曾經供養過無量諸佛所了,這個人能夠瞭解我釋迦牟尼真實之法,這樣的人才能名為佛法中的聖人。依
佛所說,像是宗喀巴這一類應成中觀師,依諸法緣起的表相而說空,不承認諸法本性為真如如來藏,也不是依止於如來藏而說空,那麼他就不能夠瞭解,五蘊名色本身就是無起無失之法,無法通達實相,這個人於佛法中,修行時間尚短淺,當然不能算是聖人了。
因此《廣論》所說的止,不是 釋迦世尊所說的止。《廣論》所說的觀,也不是
釋迦所說的觀,所以這裡面會衍生出很多的問題,與真正的佛法互相違背。因此《廣論》的修行人,就只能繼續往密宗的法,乃至於無上瑜伽前進,這也成為《廣論》修行人遲早的路,也是唯一可走的路了。另外,若依宗喀巴《廣論》的主張,那麼二乘與大乘所修證的空,就會變成一模一樣,反正都是意識心去作意於空;所以阿羅漢的果證,就會等同於佛的果證,如此佛經中
世尊一再強調的三乘佛法,他的果證就會變成實質上都是相同的。佛陀告訴我們:小乘阿羅漢只證得人無我,而唯有大乘菩薩才能圓滿證得人無我與法無我,這就是解脫道與佛菩提道不同之處;解脫道只是佛菩提道中的一小部分,這也就是在經中
維摩詰大士能夠多所開示,與指點二乘阿羅漢的地方,也是諸大乘經典多分闡述的重點。但是宗喀巴認為在般若空的見解上,大小乘並沒有什麼區別,宗喀巴說:在意識心上,如果認定五蘊諸法皆無自性,這就是通達人無我,也同時算是通達了法無我,他說通達補特伽羅無自性者是通達人無我;如果說二乘人,未破五蘊法上的執著、未通達法無我,則他們在補特伽羅也會產生了實執,而不能夠通達人無我,未證人無我,那就不能夠滅盡煩惱,則這個二乘人就不能夠解脫於生死。但這顯然是錯誤的,所以通達人無我的同時,也就是通達法無我,這就是宗喀巴並不瞭解人無我與法無我的差異,他尚未了知,補特伽羅無我與法無我之間是完全不同的差異。他以為只要知道了緣起法都是虛妄,就算是同時通達了人無我與法無我,這都是因為他從一開始就否定了能生起一切法的真如如來藏,所以他並不知道二種無我當中,補特伽羅—也就是人—從何而來,更不會知道五蘊諸法從何而來,他只是用一句諸法緣生緣滅,就說自己通達於空,所以就是通達於二種無我,這就是不善知空性,也不善知於空相。所以當宗喀巴如此主張,說通達人無我就是通達法無我的同時,他其實已經否定了
佛所說的三乘法教,因為 佛在經中明說:小乘人只證得人無我,唯有大乘的菩薩能夠雙證人無我與法無我。因此宗喀巴只好公然違背 佛所教導,他說小乘被視為下劣,只是因為它:【唯為自故,及所得下劣,唯欲解脫生死、眾苦求寂滅果。】而大乘的殊勝,是因為它:【普為一切諸有情故。及所得殊勝,欲求佛果。】(《密宗道次第廣論》卷1)也就是宗喀巴認為,大小乘的差異僅在於大乘人的心量較大,並為一切有情而努力,但大小乘二者所證得的空,是相同的;所以宗喀巴說:【大小乘不以見分,而以善巧方便行判。】(《密宗道次第廣論》卷1)是說大乘與小乘的分別不是在二者對於空的見解,因為二者所證的空都是相同的緣起性空,大乘與小乘的差異是在於彼此對於眾生之間的善巧方便,與利眾行為上有所不同。可是在《瑜伽師地論》當中,彌勒菩薩明說:大乘菩薩的中道勝行,不只是依止於聲聞乘相應的經典,更是依止於大乘相應甚深的空性,如此中道勝行方可貫穿於人無我與法無我性,也就是唯有大乘菩薩,才能同時貫穿於人無我與法無我。如此則宗喀巴,將小乘阿羅漢所證之空等同於大乘菩薩所證之空,那就成為謗佛、謗法的重罪了,還會衍生出另外一個地獄罪業的惡行,因為宗喀巴自己無法親證第八識阿賴耶識,也無法現觀自己的第七末那識,所以乾脆毀謗說:第七識、第八識都是方便說,並沒有實法。所以他並不信受三轉法輪唯識如來藏正見,為此他寫作了《解末那與賴耶難釋處善說海》,這也是他一生當中唯一的一本唯識著作,是用來否定
佛所說的意根末那識與真如阿賴耶識。
因此接下來,宗喀巴最得意的弟子之一,克主傑他依照宗喀巴的開示,在著作中就直接主張
佛所說的二轉般若空才是了義的究竟法,而三轉法輪所說的唯識種智是不了義的方便說。這樣子一路下來,為了規避他人對自己所施設法的質疑,師徒兩個人就具足成就了毀謗 佛所行的三轉法輪教化事業,這樣子的心性與行為,已經不是一個佛弟子的心行,而成為無間重罪了,這是《廣論》的行者們尤其應作為借鏡之處啊!
然而宗喀巴這一些謗佛的主張,影響所及甚廣、甚深,三百年後的台灣「不順」導師,不也正是因為受到他的遺毒,而繼續主張宗喀巴的主張嗎?潘煊女士為「不順」導師作傳記,書的副名:看見佛陀在人間。但是不管是依比丘戒,或者是菩薩戒,承認自己是佛陀,這都是未證言證增上慢的重罪。然而當時耳聰目明的不順,竟任許如此書名的傳記傳世,各位觀眾可以判斷看看,這是不是因為他接受了宗喀巴所說的應成中觀思想,認為意識心見緣起而說是性空唯名;把這樣的堅固認知,就當作是自己證得了般若空,而大乘的空與二乘的空是相同的,那麼自己所證就會跟
佛所證相同了。所以不順才敢於接受這樣的書名呢!但是前面所舉出性空唯名的錯誤,這都還不是應成派緣起性空思想最嚴重可怕之處,因為即使一個人下了地獄,也有回來的一天,但是性空唯名的思想,卻會直接挖除了三乘佛法之根,讓眾生永遠無法在三乘佛法中證道修行,這才是最嚴重的惡業。在《雜阿含經》中記載:有一次,一位大婆羅門來拜見
世尊:【至世尊所,問訊安不,卻坐一面,白世尊曰:「沙門瞿曇!何論何說?」佛告婆羅門:「我論因、說因。」又白佛言:「云何論因?云何說因?」佛告婆羅門:「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雜阿含經》卷2)每個佛弟子都知道,佛法依因果法則而立,過去因遇現在緣,所以果報出生,這是三界中不變的法則,如果沒有了因,就如同了沒有種子,那就不可能出生果報。所以當婆羅門請問
釋迦世尊,您的教法是什麼呢?世尊只用一句話回答他:我談論因、我講說因,用這一句話代表了一切佛法的本母,也就是出生五陰空相的空性,這就是我釋迦牟尼教法最核心,一切法都從這個因而流出。然後再告訴婆羅門:有了因為前提,再配合上緣,三界所有的世間法就得出生集成了;同樣地,也是因為有因與有緣,世間法才會壞滅消失。
那麼各位判斷一下,應成派中觀主張:所有的法都依緣而起;卻不提到因。到底
佛所說的因是什麼法?是五蘊之法,還是蘊外之法?應成中觀完全不講說,這樣子會是 釋迦牟尼佛所說的有因有緣集世間嗎?如果說沒有種子、沒有了根,只要澆水跟施肥就能夠長出一棵植物,這樣合理嗎?失去了因而來說萬法,那就成為空中樓閣之法,是無意義的妄想之法。所以從宗喀巴一直到現代台灣佛教界的不順導師,他們的一生,都不願意、也沒有能力說清楚,到底
佛所說的因是什麼、如何證此因、如何現觀此因啊!若此因不能現觀,那則非實法,因就會成為虛妄之法了。
不順導師的一位女弟子,比丘尼「找慧」,更是異想天開,設立了業果報系統來解釋佛法的因與果。然而
佛所說的一切法教,都是現前可證、可觀、可親證之法,包括了因、緣、果,都是可現證、可現觀之法,找慧自己無法證得 佛所說的因,所以建立了一個業果報系統,讓 佛所說的因變成了不可知、不可證了。這種說法淺化了
佛所說的教法,並且她把一切都推給業果報系統所運作、所操控、所出生,那麼就會與婆羅門教《吠陀經》、《森林書》裡面所說的因相同了;也就是說,眾生各自依著自己所造的前因,而有後果要承受,這一切都是大梵所運作的。這樣一來,她所謂的業果報系統,在無法證得本因的前提下,就成為和外道大梵一樣的地位了。所以
平實導師在《阿含正義》的書中開示:【吾人不免要請問……:這個業果報系統,究竟是不是心?若不是心,那又是什麼?究竟與造惡業的眾生同處或不同處?是在虛空中嗎?或是其實沒有法而只是一個名相而被稱為業果報系統?這個系統中收藏的惡業種與造業眾生應受的果報,是否可以昭昭不爽都無錯亂?都不會亂報到無辜的他人身上?這個業果報系統是否如同
世尊所傳的法一樣是可證的?若是不可知也不可證的,怎能說是真實法?或是否只是名相的施設?○○對此是無法置一詞以辯的。】(《阿含正義》第六輯,正智出版社,頁1848)
今天時間關係,我們就先為各位介紹到這一邊。謝謝大家!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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