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1日 星期三

三乘菩提之入門起信(二) –117. 喇嘛教的止觀不是佛法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問候大家身體健康,精神愉快。三乘菩提入門起信(二)上一次的單元之中,大略地講述了菩薩所修學止觀的相貌,是為了逐漸轉凡夫、二乘的心性而發起成就菩薩的根性;這必須是得在六度之中,親身去實踐、瞭解了為什麼要修止觀的原因之後。今天要和大家來談談喇嘛教的止觀不是佛法。諸位可能會有一個疑問,為什麼突然轉而談這個話題呢?這當然是有原因的,因為眾生被喇嘛三人成虎的宣傳手法欺瞞籠罩已久,再加上說,一部分急功好利的心性所驅使,就對喇嘛教所謂的「即身成佛」抱持著極大的憧憬,殊不知道那都只是妄想,等到發現而受到傷害的時候,卻又已經是為時已晚。因為這個緣故,又藉著在談論 馬鳴菩薩《大乘起信論》中所說的止觀,所以一併將喇嘛教所說的止觀,提出來作為辨正。
首先來看一段陳健民上師在他的《佛教禪定》中所說的話:【其中有些密本的章節(頗著名的)偶爾被引用到,如允許使用任何女人—母親、姊妹或女兒—作為瑜伽母便是;其有斷章取義或是不懂其密義之處,這些刊物對正法會構成大威脅。】(《佛教禪定》,宗教文化出版社,頁261。)這一段話的內容是陳健民認為有人指責修無上瑜伽時,以自己的母親、姊妹或女兒作為瑜伽母對正法會構成大威脅。當然陳健民所說的正法,絕對不可能是正法,因為正法之中,絕對不會有違背世間倫常的亂倫行為;回頭來說,各位也許一時之間無法會意過來,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提這一段話的內容呢?想一想:陳健民的這一本書,他的書名是什麼呢?《佛教禪定》,他把書名定為《佛教禪定》,正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寫照,要使眾生誤認無上瑜伽是佛法中甚深的禪定,那都是因為其本質都不是佛法,所以要假借佛教的禪定,來蠱惑與欺瞞眾生。但正是欲蓋彌彰,只是昭告天下:我所說的佛教禪定不是佛法,但我加了佛教二字以後,就要說那是佛法了。且不說禪定是通於外道的,所以佛世的時候,也有很多證得四禪八定的外道;然而 世尊一一示現親證那一些境界,也同時表示那一些法是無法出離三界生死的。然而我要請問各位的是:您所聽聞或親身經歷的,從古至今,有沒有真正在修學禪定的人,是必須要兩個或是兩個以上的人共同抱在一起修禪定的?沒有啊!禪定一定是自己一個人制心一處,那才叫禪定啊!兩個或是兩個人以上抱在一起,一下子要交換姿勢,一下子要保持不漏失,根本是不可能制心一處的,假如有人在心裡面,還有所懷疑的話,也許就會說:「欸!那至尊宗喀巴總可以吧,他是證得無我的聖人啊!」是這樣子嗎?那麼,我們不妨來說說至尊宗喀巴的證量,也來談一談他止觀的證量,到底是不是符合至尊的名號。
我們先來看看宗喀巴在《入宗論善顯密意疏》卷7中的內容:【問:如何許諸法無自性宗,雖不許阿賴耶識等,業果關係亦極應理,頌曰:「由業非以自性滅,故無賴耶亦能生,有業雖滅經久時,當知猶能生自果。」……故雖不許阿賴耶等,業亦能生果。以是當知,有一類有情已造二業滅經多劫,仍從彼業能生自果,因果不亂。是故此宗業果係屬極為應理。】(《入宗論善顯密意疏》卷7)當有人質疑:你們應成派不接受一個萬法所依的阿賴耶識,那就要請你們說說看業果的關係如何係屬呢?他卻說由業非以自性滅,故無賴耶亦能生,有業雖滅經久時,當知猶能生自果。既然說是造了業,那就是有業啊!為什麼他反而說有業雖滅呢?誰滅、誰不滅的道理,應該要說個明白啊!且不說業是不是以自性滅,單單就世間的道理來看就可以知道:一個事物滅掉了以後,那就是沒有了啊!萬萬不會自己再生出自己。要不然就違背 龍樹菩薩在《中論》中所說的:「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的道理了。更何況宗喀巴還謊稱,說是繼承 龍樹菩薩的法呢!再者他又說:「有一類有情已造二業,滅經多劫,從彼業能生自果,因果不亂。」好,假如說那是真的啦!那麼,那一類有情以外的有情的業果,那要如何繫屬呢?唉呀!針對宗喀巴所說的業果,簡單地辨正到這裡。所以要提示這一段文字的原因:宗喀巴在內的應成派中觀論師,都是否定阿賴耶識而在概念上建立了戲論的中觀見。可是 世尊在阿含諸經開示的極為明確,那就是說「先知法住,後知涅槃」(《雜阿含》卷14);換句話說,一定要先深信有一個萬法所依的本際,本際就是如來藏、阿賴耶識、非心心,祂有很多很多的異名,相信有本際之後,才有可能斷我見,乃至是證得有餘依、無餘依涅槃;若是不相信有本際,一定會落於內有恐怖、於外有恐怖的困境,是無法斷我見、親證無我的。宗喀巴、月稱等論師,正是 世尊所授記不可能斷我見的外道,那麼宗喀巴在他諸多的著作之中,大談要於無我義得決斷定見,當知都是戲論。
有何證據這麼說?接下來就來看看宗喀巴在他的《菩提道次第廣論》卷24之中所說的:【第二自宗。若未得無我了義正見,其身一切修行,皆未趣無我,故須先得無我正見。又此非唯了知便足,於正修時當憶其見而復觀察,於所觀義應善修習。又於無我義須二種修,謂不觀察住與觀慧思擇,非以一分便為滿足。……雙修止觀之理者,於無我義,若無決斷定見,則不能生毘缽舍那功德,以說此見是彼因故。】(《菩提道次第廣論》卷24)宗喀巴在他的《菩提道次第廣論》之中,隱諱地敘述他的毘缽舍那,而常常又會看到他把止觀—奢摩他、毘缽舍那—界定為四個不同的法,這就不免令人懷疑他所要說的奢摩他、毘缽舍那,與佛法的止觀是不相同的。但眾所周知,奢摩他、毘缽舍那是音譯而有,其實就是止觀。可是宗喀巴為什麼要這麼說?這一點就保留給大家去作思惟與觀察了。現在來看看,他在這一段文字之中的敘述,他所以說「自宗」二字,因為前面的卷23之中,有四則破他宗的敘述,宗喀巴的論述其實是承接自月稱的應成派中觀邪見,月稱造了《入中論》,其內容已經是錯誤百出,宗喀巴又以月稱的《入中論》作為底稿,再增加了一些經典內容,以及其他論師的著作內容,自己所作的論述反而成為裝飾,就這樣也成就了《入中論善顯密意疏》,當然其內容也是錯誤百出的。如今造了《菩提道次第廣論》,依然是秉持一向的作略,叫作東邊抄一段,西邊錄一節,自己再點綴幾句,巨著就成就了。諸位可不要懷疑,你若是核對他的《菩提道次第廣論》,有太多地方都是剪輯 彌勒菩薩的《瑜伽師地論》的内容,而且引用經典的時候,譬如說引用《解深密經》的內容時,就只是說,唉呀!經文所說的,就證明了他的看法,那引申論述的篇幅,常常是不及經文所說的四分之一,所以佛教界現在已經認定宗喀巴的另外一個頭銜,叫作「文抄公宗喀巴」。應成派中觀慣用的手法是破他宗,因為不立自宗的緣故,就不容易被對手勘破;然而在這一段文字中的敘述,他立了自宗,正是因為立了自宗,所以反而把自己的狐狸尾巴撩得半天高,令知識得以檢點其敗闕。他說:「得無我了義正見,是一切修行的所依,乃至若非如此,也無法生起毘缽舍那的功德。」因為他沒有說出他所設定的毘缽舍那的意涵,又加上在其論述之中,他也提到別人的質疑,說:若是無我的話,那麼作觀的是誰?他就舉了一段經文,依然不作論述就直接作個結論:依據經典所說的,我所作的論述是沒有矛盾的。單單看他這一段文字的前後內容,他所說的「得無我了義正見」到底是他的證境呢?還是只是一個看法、見解?若是他的證境的話,他首先就應該要為大眾說明,為什麼於正修時,當憶其見而復觀察,又為什麼不觀察而知道有不觀察住?這兩段話中的我,或者無我的差異到底如何?再者,既然是必須於無我義得決斷定見,那到底有沒有觀?若是說沒有,怎麼會於無我義得決斷定見呢?若是說有,隨後所說的毘缽舍那又是什麼?所以我們應該探究宗喀巴到底有沒有證無我,若是沒有的話,他所說的要依無我義得決斷定見而修的雙修止觀,就完全都是戲論,完全是欺瞞籠罩眾生的大話了。在宗喀巴《菩提道次第廣論》卷23有這麼一段說明:「第二決擇法無我。補特伽羅假施設事,謂五蘊地等六界眼等六處,是名為法,彼自性空名法無我。」(《菩提道次第廣論》卷23)在他的《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卷5之中也這麼說:【如是當知諸法體性,若不依名言分別,非由分別增上安立,說彼體性即所破之我。此我於補特伽羅上非有,即補特伽羅無我;於眼耳等法上非有,即法無我。由此可知若執彼體於補特伽羅及法上有者,即二種我執。】(《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卷5
宗喀巴還有一個慣用的手法,叫作語焉不詳,也就是說,他提出了一個佛法名相,當眾生回應說:怎麼幾個字就把那個名相的定義帶過呢?根本說得不清不楚啊!欸!正在還弄不清楚他說什麼的時候,他就正好說:「哎呀!你們都不懂我所證的。」他說諸法體性,只要不依名言分別,不要由分別而增上安立,這樣子的話,就說是證了無我的體性。這不就是在說:名言分別說有我,只要否定了分別名言說的我,那就是證了無我了。那麼他到底有沒有證得無我?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接著再看,補特伽羅是數取趣、就是有情;簡單的語句「於補特伽羅上非有」,就是證得無我。正是應於前面他所說的,他只是否定名言分別而已,其實沒有證得無我,他這一句「我於補特伽羅上非有」的意思,最多只是知見上不要認為有我罷了。為什麼可以這麼說?他隨著又說:「於眼、耳等法上非有,即法無我。」可是這個眼、耳等法中,卻正包含佛法中的五陰我、十八界我,所以宗喀巴於人無我、法無我的定義,都是弄不清楚的,只是能夠說出簡單的佛法名相,根本是不能證無我的。
各位從我前面所舉的例子就可以明白,兩本書所用的手法都是一樣的,都叫作語焉不詳,由於這個緣故,可以肯定宗喀巴根本沒有證無我,他所說的只是知見上不要認為有我罷了。然而,他為什麼自己不證無我,偏偏要眾生相信無我,就得要仔細思量了。所以這樣子看來,宗喀巴真的懂止觀嗎?答案依然是否定的。喇嘛教的一貫手法,是佛法中有任何勝妙的名相,就宣稱他們也證得那個法,而且又比佛法中更加勝妙,但其實只是表面上是佛法中的名相,而實質的內涵卻完全與佛法是沒有關係的,都是慣用三人成虎的手法來欺瞞、籠罩眾生,藉以取得廣大佛教徒的資源罷了。學人萬一不察,誤入其圈套,不但失財、失身,還因此可能破戒毀法,果報堪虞啊!真的是不可以不加小心的。由此證明宗喀巴的【雙修止觀之理者,於無我義,若無決斷定見,則不能生毘缽舍那功德,以說此見是彼因故。】(《菩提道次第廣論》卷24)完全不是真正佛法中的止觀,他真的是不懂止觀、不證止觀,因為他所說的二種無我,只是想像中的戲論法,只是藉著佛法的名相,來欺瞞、籠罩眾生;其實只是要眾生無我,才好完全受其擺佈,而他自己卻是具足我相,為的就是要成就與滿足他大樂覺觀的毘缽舍那而已。
今天就說到這裡,祝願大家幸福健康,道業猛進。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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