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觀眾朋友以及菩薩們:阿彌陀佛!
今天我們繼續來探討「三乘菩提之識蘊真義」。針對這個主題,我們是依據 平實導師所著《識蘊真義》的內容來為大家說明。
上一集已經為大家說明了識蘊的真實義理,應當依據 佛所說為準,以及依據已有道種智之菩薩所說為準,依此乃知識蘊是依他三法而生者,所謂「根、塵、觸三法,生眼識」……,乃至「根、塵、觸三法,生意識」。另外,我們也談到了《攝大乘論》中所說「轉識蘊得四智」的意涵,絕對不是說阿賴耶識即是識蘊,而是說轉易識蘊七識心王,然後到達佛地時可以令無垢識生起大圓鏡智。佛地的妙觀察智、平等性智、成所作智及大圓鏡智等四智心品之發起,皆在識蘊六、七識上用心轉易,方得成功,絕非是在第八識心體上用心轉易而得成功,而七識心攝在識蘊中,故說轉識蘊得四智。有智慧的學人,對於大乘法中攝意根於識蘊中之方便說,應當要知道這是為了方便利益眾生而施設的方便說,不可執言取義而認為是真實說。
現在我們舉二乘聖人—五百大阿羅漢—所造之《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為證,就能夠瞭解二乘法中確實是以先前所說的三種正理,因而定位識蘊為六轉識,不含攝意根在內,這是因為意根是識蘊出生之所依根,並且無始劫以來一直都可以外於識蘊而存在的緣故。《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有提到:【問:識蘊云何?答:六識身,謂眼識乃至意識。契經及阿毘達磨皆作是說。】(《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74)上面這段論文,即是小乘法中阿羅漢們都以六識作為識蘊之明顯論述。亦如小乘聖人世友尊者所造《阿毘達磨品類足論》卷2〈品類足論辯七事品第4之1〉提到:【識蘊云何?謂六識身,即眼識乃至意識。】這段論文同樣也是明白指出,識蘊之內容即是六識。
乃至 世親菩薩尚在小乘法中,未得兄長 無著菩薩度入大乘法之時,所造《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中也是如此說到:【論曰:各各了別彼彼境界,總取境相故名識蘊。此復差別有六識身,謂眼識身至意識身。應知如是所說識蘊,於處門中立為意處,於界門中立為七界,謂眼識界至意識界,即此六識轉為意界。】這是
世親菩薩以當時還在小乘法尚未迴心大乘時的知見所造之論,這段論文是說:「各自了別各自所應了別的境界,總取六塵相的緣故而名為識蘊。這個識蘊的差別總共有六識各自獨立的身相,也就是說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乃至意識身。應當要知道如是所說的識蘊,如果是依『十二處門』來說的話,則此六識身都是建立在意根一個『處』上面;那如果是依『十八界門』來說的話,則建立為七界,也就是說從眼識界、耳識界……乃至意識界、意根界,總共七界;這是總取眼等六識界,合說為一個意根界。」
上面這段論文,就是 世親菩薩尚在弘揚小乘法時所造的《俱舍論》中的說法,當時他還沒有迴心進入大乘法中,還沒有被他的兄長
無著菩薩所度,所以在這個時期,他的思想完全承襲自當時未證聖果的二乘人所說的誤會二乘菩提後所產生的錯誤知見。為何說是誤會二乘菩提後之錯誤知見呢?這是因為 世尊曾在二乘菩提中如此開示:「根、塵、觸三,生眼識……乃至根、塵、觸三,生意識。」這就是說,凡是根、塵、觸三法和合所生的識,才是識蘊所攝的妄心;藉由眼根與色塵為緣,眼識方得以出生,而意識之所以能出生,則是要藉由意根與法塵為緣。這顯示意根顯然是在識蘊出生之前就已存在,不可能被識蘊所攝,所以意根與識蘊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法性,所以眼識乃至意識固然可以歸類在意處中,但是意根、意處絕對不能歸類在意處、意根所攝的識蘊之中,否則即是顛倒邪想、不明事理。所以,依二乘小法所說「六識都攝入意處中」,應當要知道意處不應與六識一同歸類為識蘊,這也就是說意根不得歸類在識蘊中。這個道理雖然極為明顯,而當時尚在小乘法中之
世親菩薩,仍然不知道如此的正理。
既然意識心確實是因意根與法塵接觸而生起意識,那麼就可知道意識確實是由意根為緣方能出生。意識出生之後,即與意根同時同處運作,不是一識生而另一識滅,當然不應將意識歸類在意根一處中;但因為若要「以十二處法攝盡十八界」的原則來歸類時,因為十二處指的是六根處與六塵處,如此則六識便無處可歸,是故此時方便將六識攝入意根一處之中,此乃是方便說,非如實說。
如今《俱舍論》中卻將眼識、耳識、鼻識、……乃至意識,歸類在意根一處中,此論文的說法就是認為六識之綜合即是意根、意處,則是只承認有六識,不承認有第七識意根,這樣子即是違背正理,亦與
世尊「意根與法塵相觸為緣而生意識」之實有意根之聖教違背,也違背了 世尊四阿含經中所說意根與意識同時同處運作故有十八界的聖教,同樣地這也悖離了 世尊在四阿含中所說「夜夜眠熟時識蘊六識俱皆斷滅而意根尚存」之聖教;因此,世親菩薩尚在小乘法中所造之《俱舍論》的法義,猶未可全信。這主要是說《俱舍論》之意仍有可商榷之處。
然而從 世親菩薩尚在小乘法中時所造之論來觀察,也可觀見小乘法中之法師、居士,舉凡尚未親證聲聞果者,所說之識蘊總為六識,乃是二乘人一般之共識。若是已證初果乃至四果之大乘行者,絕對不會作如上面所提到《俱舍論》中這段論文的說法;這是因為已經能夠現觀意根常存而意識易斷滅的緣故,並且也能確實證解佛說「意根與法塵為緣而生起意識」之意根常存之正理,同時也已經能夠證解意根不像識蘊一樣夜夜斷滅之正理,當然就不會將意根歸類在識蘊之中了。由此可知,一切大師若有將意根歸類在識蘊中而說是實義門者,這都是顛倒見者,唯除為眾生方便說法;意根為識蘊之所依根,當然不應該是識蘊所攝。
再者,意根並非是能了別五塵之心,如此非能了別五塵之心,而意根對法塵之了別性又極度昧略,如何能說意根為識蘊所攝?這是因為識蘊即是清楚了別六塵之心的緣故。意根對於自己所相應法塵之了別慧極度的低劣,因而不能清楚了別法塵的內涵,若是像是這樣子對於法塵之了別極為低劣而不能清楚分別所觸法塵之內涵者,怎麼能說意根是識蘊所攝的呢?這是因為識蘊所攝之識,都是能清楚了別六塵萬法的緣故。因此,識蘊應說為六識心,尚且不應說為七識心,也是因為這個緣故,意根尚且不應說為識蘊所攝,何況識蘊及意根共同所依之俱有依根本心阿賴耶識,何況意根種子、識蘊種子所依之阿賴耶識心體,何況出生識蘊、出生意根之阿賴耶識心體。
經由以上的說明,大家就應該能清楚地瞭解到阿賴耶識當然不可以攝在阿賴耶識所生的識蘊之中了。若是大家都能夠瞭解:阿賴耶識絕對不可以攝在阿賴耶識所生的識蘊之中。當然就不會像有些人一樣,將此等謬論寫在書中,在其書中公然否定阿賴耶識,將
佛在經中所明說「本來而有、永生不滅」之阿賴耶識心體,謗為有生有滅之法。當然也不會像過去有些人竟然公開宣說:出生識蘊的阿賴耶識亦是識蘊所攝;這樣錯謬的說法,就好比有一位母親出生了兒女,待兒女出生之後,母親卻也成了她所出生的兒女,諸如此類荒謬的說法一般。
希望大家經由對識蘊之真義的勝解,而不會如前面所說的這些人,因為公開宣說錯誤的法義而成就謗法的大惡業;有智慧的學人一定能於聽聞如上的解說之後,進而能夠對於識蘊之成因、識蘊之本質,有了完整的瞭解;相反的,若對識蘊真義全然無知,或是有所誤解,那就不能稱為有智之人了。若是有人對於能生識蘊之阿賴耶識心體的認知極度欠缺,並且也不能顯示其觀行所得的智慧,因此,如此之人便可能會產生種種邪謬而悖逆
佛說聖教之言語,並將其說之於口、載之於「書」。
從以上的說明,我們可以知道,像這樣於阿賴耶識未具現觀智慧的人,極有可能因為被誤導、個人錯誤的見解,抑或是為了個人私心利益而犯下如下的過失:其一、以公開言說或者著作來公開否定三乘菩提根本之阿賴耶識心體;其二、以公開言說或者著作來否定傳授其根本無分別智之法的根本上師;其三、誣謗真實正法為謬法、誣謗真實之見道為大妄語;其四、以常見外道所執「常住不壞離念靈知」之外道見意識心體,誤認為佛地真如心;其五、經過真善知識以現觀智慧並引經論為證,來說明此外道所執「常住不壞離念靈知心」仍為意識境界非為佛地真如心後,再改說此「離念靈知心」為初地真如心;其六、錯誤地以為有第八識以外的另一個真如心可以親證。經由以上的說明,大家就應該能瞭解:為了避免犯下以上這些過失,應當要讓自己能於阿賴耶識得現觀智慧;為了能於阿賴耶識得現觀智慧,就需要親近與依止真善知識修學,這是因為真善知識已於阿賴耶識得現觀而發起勝妙智慧的緣故。
今天我們為大家說明了:對於大乘法中攝意根於識蘊中之方便說,應當要知道這只是為了方便利益眾生而施設的方便說,不可執言取義而認為這是真實說。我們也列舉了《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及《阿毘達磨品類足論》的內容,這兩段論文皆明白指出識蘊之內容即是六識。我們也說明了:藉由意根與法塵為緣,意識才得以出生,這顯示意根是在識蘊出生之前就已經存在,當然不可能被識蘊所攝;既然意根不為識蘊所攝,而出生意根、意識以及前五識的阿賴耶識,當然就更加不可能為識蘊所攝。
現在因為時間也已經到了,我們就為大家介紹到這裡。謝謝大家!
也祝福大家:煩惱遠離、安樂自在!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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