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日 星期一

三乘菩提之識蘊真義–第118集 五蘊義理(三)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這個單元,我們繼續跟大家介紹 平實導師所寫的《識蘊真義》。

上一集我們談到:如果五色根壞掉,則五塵上所顯示的法塵就不能現起;法塵如果不能現起,意根就不能觸法塵,則意識離念靈知心就不可能繼續存在,則意識必定斷滅。由這樣的道理來作觀行,在行住坐臥當中如理觀察,證實意識覺知心這個眾生的我相:不管是離念靈知心或是有念靈知心,都是屬於依他眾緣才能夠生起的,都不是自己可以單獨存在的法,要依五色根為緣,要依意根、法塵為緣,也必須有意根跟法塵相觸,然後才能生起現行。由這樣的觀行而證知意識覺知心是依眾緣而生,是有生有滅的法;這樣就能斷我見,能夠實證無我。

另外,意識覺知心必須有意根為緣,才能夠在隔天重新生起,如果眠熟以後的意根繼續思量眠熟位的法塵,而不思量五塵的變動,則意根不可能使阿賴耶識流注意識覺知心的種子,則意識覺知心就不可能出生;由此可知:意識覺知心不是常住不壞的法。意識覺知心、離念靈知心必須依靠六塵,至少必須有法塵的存在,作為離念靈知心的俱有依,才能生起、才能運行;由此可知:離念靈知心是依他起的緣生法,若是緣生的法,將來必定有滅,絕非實相常住的不壞法。不管意識處於有念或離念,其實都沒有常住的自性。如何能證知意識覺知心(我),必須依靠六塵或法塵才能存在?這是說意識心現起的時候,必定會跟六塵相應,也至少要有法塵相應;譬如說覺知心緣於種種六塵境界,或覺知心緣於二禪以上定境中的法塵,如果離開六塵境界或離開定境法塵,意識覺知心就不可能存在。因此說意識覺知心是依他起性的法,是緣生的法,是有滅的法;能這樣實際地觀行,便可斷掉我見。

也如同離念靈知的意識覺知心必須先有法塵的存在,然後才能出生;既是出生在法塵後面的法,那就不是本有的常住心。如何能證明?這是說意識的現起,既然是由意根觸法塵以後才有,便可知道法塵在先,意識離念靈知心在後;生起在前的法塵尚且是生滅的法,何況是依法塵而有,在法塵後面生起的離念靈知心、意識覺知心,當然更是有生的法。有生的法必定有滅,所以當意根不想觸知法塵的時候,譬如眠熟時,意識就不見了;或是意根因為五色根壞掉而導致如來藏不能現起五塵及法塵時,意根就沒辦法讓如來藏生起離念靈知或是意識覺知心;因為意識離念靈知心的生起,是在意根與法塵以後,因此不可說意識離念靈知心是常住的法。

大家聽聞這樣的正知正見以後,就可以自行如理作意地觀察,也可以斷除佛門中假名善知識所說的「覺知心我是常住不壞,離念靈知是常住不壞」的邪見,這就是分別所生我見的斷除。俱生分別我見也可以由這樣的觀行來斷除。俱生分別我見是說:出生時的覺知心就已經自動執著覺知心是我,也自動執著處處作主的意根是我,因此墮在意識俱生斷續我見當中,也因此墮在意根相續我見當中,這就是「我執」。見道的人,意識雖然能斷掉對「意根相續常住不斷」的我見,但意根仍有自我執著的心性還沒有斷除,要藉三乘見道以後「斷我執」的觀行,確實修行才能斷除,所以名為我執。

接下來跟大家介紹蘊處界我相和它生起的次第,讓佛弟子可以如實觀行來斷掉我見。「五蘊我」是說眾生常把色蘊、識蘊、受蘊、想蘊、行蘊當作是我;我就是五蘊、五蘊就是我。蘊是什麼義理呢?「蘊」有積聚、聚集的意思。色蘊,就是指有情的色身,它是由地、水、火、風四大基本元素聚集所造而成的物質,它是經由父精母血而成就的,也是經由四大所成的食物而長養的;它有新陳代謝,會時時變異,也有生住異滅,由出生而長大,因變異而衰老,由衰老而死亡;是有生有滅的法,是由四大物質聚集而成的,也是藉眾緣積聚而生的法,因此叫作蘊。所以色蘊是虛妄的法,色蘊是色法的積聚:色蘊是以阿賴耶識心體為因,以過去世無明、業行的熏習為緣,所以會有阿賴耶識與意根入胎而執取受精卵,從母體中攝取四大來造作色蘊的五色根,包括眼耳鼻舌身的扶塵根與勝義根;眾生有了五根以後,能接觸外塵境,外塵法便為光明所照,則意根有念,於是促使阿賴耶識出生色蘊所攝的內相分五塵,在五塵上附帶有法塵能被意根所觸知,這都屬於五蘊十八界所攝;由此說色蘊有十種法—眼耳鼻舌身五根及色聲香味觸五塵—色蘊是這十種法的積聚,所以叫作蘊。

識蘊所說的六識,是由意根與法塵為緣,藉人間未壞的五色根,才有識蘊的生起和運行;識蘊有六個識,都是眾法因緣聚合而有,是眾法的積聚、聚集而成的,所以叫作蘊。譬如《中阿含經》說:【諸賢!世尊亦如是說:「若見緣起便見法,若見法便見緣起。」所以者何?諸賢!世尊說:「五盛陰從因緣生:色盛陰,覺、想、行、識盛陰。」諸賢!若內耳鼻舌身意處壞者,外法便不為光明所照,則無有念,意識不得生。】(《中阿含經》卷7)這裡 世尊的開示已經明說:識陰是因緣所生的法。若不是因緣所生法,就不是識陰所攝,所以阿賴耶識心體不可以攝在識蘊中,祂不屬於因緣所生法,也不是積聚而成的法。

那麼識蘊是以什麼因緣而出生呢?識蘊是以阿賴耶識為因、無明為因,以及內六處—五色根的勝義根及意根—為緣,加上功能完好的五扶塵根,才有「外法為光明所照」,因此而生內相分六塵,才有意識的出生;意識出生以後,才有眼耳鼻舌身等五識伴隨出生。這樣的六識心,都需要因緣和合才能從如來藏出生,所以說「從因緣生」;五陰既然是從因緣而生,則五陰所攝的識陰,當然也是因緣所生。蘊是積聚,識蘊是由六識積聚而成的。如來藏阿賴耶識既是出生識蘊的因,也是識蘊出生的眾緣(六根、六塵)的因,而阿賴耶識心體又不是積聚而成的法,當然不可以攝歸蘊中;又阿賴耶識心體是本來自在的,也可以單獨存在無餘涅槃中,所以祂不是積聚所成的法,阿賴耶識的蘊義是不能成立的,因此阿賴耶識不可以攝在識蘊中;祂是識蘊出生的因,又是識蘊出生所依眾緣的因,因此更不可攝在識蘊中。

接下來,我們再舉聖教來說「識蘊」指的就是前六識。在《增壹阿含經》卷28說:【彼云何名為識陰?所謂眼、耳、鼻、口、身、意,此名識陰。】舉凡能夠了別六塵境界,都是識蘊所攝的妄心,識是識別的功能。同一部經又說:【云何名為識?所謂識:識別是非,亦識諸味,此名為識也。】離念靈知就是識陰的功能,能了別是非善惡、苦樂受、六塵味道等等。離念靈知具足這些識蘊功能,沒有超出六識心的範圍,跟六識心的功能並沒有不同,所以是識蘊所攝。既是識蘊所攝,又是依於根、塵、觸三法和合而有,當然是有生的法;有生的法必定有滅,所以說識蘊、離念靈知心都是虛妄,都是有生滅的法,不是常住不壞的實相法。

色界的識蘊也是一樣,要藉色界微細物質所造的天身才能存在,也要藉禪定所生功德才能生起。這是說色界天身要藉色界定的禪悅當作法食才能生存,色界的色蘊生起以後,才有色界的識蘊生起,所以色界的識陰也名為識蘊,也是藉由如來藏因跟眾緣的積聚而出生的法;色界的識蘊,是由眼、耳、身、意四個識積聚而成的,也是蘊法。無色界識蘊只有第六識離念靈知,也是要藉四空定的定力才能安住,要有意識所得定力產生的禪悅當作法食才能維持生命;都是以如來藏因跟意識定力、意根觸定境法塵為緣,然後才能生起,也是因緣和合而有,也是眾緣積聚而成的。雖然無色界識蘊只有一個識,仍然是識蘊的法。然而三界中的離念靈知意識心、定境中的意識心,都必須依靠意根,也必須依靠定力及定境法塵才能存在。由此可知,從最粗糙的人間識蘊,到最微細的無色界識蘊,都是眾緣積聚的法,不是可以單獨存在的法,不是常住不壞的實相法。由這些道理的論述,應該知道識蘊是虛妄,離念靈知也是虛妄,不應該抓著祂不放。

受蘊有兩種,境界受及苦樂捨等受,受蘊就是五遍行心所法當中的受。境界受則是身根本有的苦、樂、捨受,也就是覺知心、離念靈知心還沒有生起對境界喜歡或厭惡心行時,身根身識上面所有的覺受。苦樂捨受,則是指身根觸冷熱痛癢的觸塵後,轉由意識領受而產生的苦覺、樂覺、不苦不樂覺。這些覺受為何也說是蘊?因為這些覺受,必須先有色蘊及識蘊,然後才能在人間生起;這些覺受,必定是經由色蘊跟識蘊聚集而成的,如果沒有二蘊的聚集,就沒有身根身識的苦、樂、不苦不樂受可言,所以名為蘊;也因為受蘊是聚集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所以名受蘊;境界受跟苦、樂、捨受如是,隨後再由意識覺知心、離念靈知心的觀察而產生心理上的憂受跟喜受,當然更是積聚的蘊法,都是依於身受而再轉生的心受。這些受蘊都是依於生滅有為的色蘊跟識蘊而有,所以受蘊也是有生滅的法,能夠證知受蘊我、覺受的我都是虛妄不實。修行人能夠如實觀行以後,就不應該執著「受蘊的我」是常住不壞法;如同密宗所傳授「男女合修的樂空雙運法、大樂禪定法」,都是執著識蘊、受蘊是常住不壞法,佛弟子千萬不可跟隨修學,以免下墮三塗。

再來說想蘊,「想蘊」就是五遍行心所法當中的想,也就是了知覺受的心所法。這是說身根的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都是由覺知心意識所了知,這一個了知就是「想」。所以《增壹阿含經》卷28說:【云何名為想?所謂想者,想亦是知:知青、黃、白、黑,知苦、樂,故名為知。】因此並不是只有語言文字所作的思惟想像才叫作想陰,凡是識陰六識所生起的知覺性,都是想陰所攝,經中說「想亦是知」的緣故。如果因為想陰知覺性的了知五塵,然後生起苦、樂、捨的覺受,那是受陰所攝,已經不是想陰。想陰為何仍然是積聚的蘊法?因為想蘊的了別性,乃是由色蘊、識蘊、受蘊的觸心所具足以後,才能有了知性的想,因此說想蘊也是積聚的蘊法;由色蘊五根五塵、識蘊六識及意根和合一處所聚集而成為想陰,所以說想陰也是蘊;如果是諸法蘊集而成,應該知道是虛妄不實。

境界受中的想蘊成就以後才有六想身——所謂眼想乃至意想。六想身就是六識對六塵的直接了知性,也就是眼根眼識的見性、耳根耳識的聞性,乃至身根身識的覺性、意根意識的知性,共有六種知覺性,可以稱為六知性或六想性。這個六想身也是想陰所攝,眾生因為有六根、六識的六種知、六種想的想陰,才能有離念靈知心或是有念靈知心的六種見聞知覺性,然後才有靈知心、覺知心對於身根三種受的分別領受,因而產生了順心、違心、不順不違的覺受,即是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因為時間的關係,這個單元我們就先介紹到這裡。謝謝各位菩薩的收看!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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