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如來示現在人間成佛,為的就是要對世人開示悟入佛法的真實知見,這個佛法的真實知見,當然是覺悟成佛之道的修學內涵及次第。這是相對於一切無明的眾生,因為對生命與世間的錯誤認知,因此無法出離生死的苦,佛法便是究竟根本解脫生死苦的唯一解決之道。本來
佛陀的本懷是教導世人從無明煩惱中覺悟菩提、實證解脫,而佛法的學習,最重要的就是以開悟為標的。但不知何時,佛教界對這樣修學佛法的最基本不過的概念與原則逐漸遠離,不再重視
如來的教法,不再強調覺悟菩提才是學習佛法的核心。
或許對許多人來說,成佛是不敢作想,開悟遙不可及,與他無關。因此,或有人將快樂地生活,當作是學佛的內容;或有人把參與世間慈善活動,當作是修習佛法;或有人將如來的聖教經典,拿來當作是學術研究。另一方面,則是有部分誤解佛法的人,將外道的思想滲入佛教的教授當中,或者否定了佛法當中最重要的根本。於是眼下可以觀察到的佛教界,對於佛法開悟的內容,要不就噤聲不語,要不就是說不出所以然,只能拿著佛菩薩的經論,乃至所謂的古人大德的著作,照本宣科依樣畫葫蘆,若再多作解釋,每每充滿矛盾,更不提全無實質教導令人開悟的方法。讓許多人錯以為佛法開悟的道理,已成為遙不可及、無法實踐的口頭禪。更有人將外道修行的方法充作佛門的修行,妄稱因此能開悟,乃至大膽地說可以即刻成佛,嚴重誤導了想要學習佛法的佛弟子。
平實導師帶領著正覺教團以及正覺同修會,在這個末法時代中弘揚 如來正法,所代表的意義,就是要匡正這種長期來被誤解的佛法修行的亂象,讓更多人能真實地認識
如來的本懷、佛法的原貌,救護佛子歸向如來正法,依止修習而實證,能有覺悟菩提的機會。因此,佛菩薩經論當中所開示的法義,不再是與您毫無交涉的詞藻,而是代表著佛法真實的深義,且能令人實證。比方說,與開悟的內容密不可分的「法身」意涵,我們必須理解,法身是代表了這個法界的實相、生命的實相。因為法身能作為一切法的所依,一切法都是由法身而有、由法身所出生,所以才說是法身。並且法身必須是真實的法,具有能出生一切萬法的功能;既然有這麼真實且無有其他法能取代的功能,當然是真實的法,不是世間虛妄無常的假法,更不是假名虛設的一個名詞。因此,由於理解法身是真實法,便能夠知道法身是不變異、也沒有生滅的,否則出生萬法的功能不能夠恆時成就,不能當作一切法的所依。
一切萬法隨著法身而有出生、運作,乃至有變異、壞滅,但法身依然自始至終一直都是不動、不變的。若離開了法身,一切法便不能成就,因為法身是一切法的依止。並且,法身是普遍性的,意思是說,所有有情的五蘊世間都同樣是由有情自己的法身出生的,不會有任何有情是例外而沒有法身的。而法身也是平等性的,所有有情的法身能夠出生有情一切法的功能是一樣的;所不一樣的是,各別有情所造業的不同、煩惱不同,因而所出生的有情的一切法的內容有所差別。
法身而且是清淨性的,不會對於出生的法有任何取捨、增益減損,法身只是如實地將有情自己所造作的業,忠實地將它呈現。法身是唯一性的,所有的有情都是由自己唯一的法身所出生;如果有兩個以上的法身,在出生的任何法時就沒有一致,究竟是哪一個法身才是真正的決定性?這樣會變得雜亂。由法身的真實性、如如不變異性,我們也可以知道法身的法性,也是本來就具在的自性性,因為法身的真實功德不是修來的,因此實性法身便是法界的實相。
對於佛的三身:法身、受用身、變化身,這三身為何以身為名,這其中的意義,世親菩薩說:【身以依止為義,由能持諸法。諸法隨身故得成,不隨則不成故,身為諸法依止。】(《攝大乘論釋》卷13)法身的種類,通常法身有兩個意思:一個是講有情的第八識,就是三身中的自性法身;另一個意思則是說,當修到佛地時,成就諸佛都有的自受用身。這兩種法身都是堅固身,因為沒有變壞的時候。如來自受用身是因為佛地時,不但有二種的轉依果——也就是佛菩提果及涅槃果;同時也是因為成就無上寂默法,所以才能說是法身,並且如來的自受用身也同樣的是解脫身。所以這裡所說的法身,所指的就不是三身中的自性法身。因為佛地時永斷煩惱障的現行與習氣種子,所以稱作解脫身;又因為永離了所知障的習氣,發起了無上殊勝的智慧,因此具無邊功德—也就是由於圓滿了無上寂默法的佛地真如一切無漏有為、無為法的功德—所以叫作法身。
佛地自受用法身永遠不壞,並且以五法為身,所以稱為法身。這五法是清淨真如、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其中清淨真如者,是說第八識無垢識所顯示之清淨真如性相,以無垢識心體有如是的清淨真如性相,作為所轉依的第一法,又名清淨法界;再加上四智心品為其轉依,共成五法。有時則以初地以上菩薩,因修證無生法忍而說有五分法身,故稱為法身菩薩。所謂五法是: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這五法功德的修證基礎——無生法忍,也都必須以親證本來無生的如來藏—人無我、法無我的智慧—而發起的。而未入地的菩薩,因為尚未證得這個五法,方便說如來藏為法身。
二乘解脫聖人阿羅漢入無餘涅槃時,滅盡五陰十八界等世間法而不再出生,解脫三界生死,但二乘解脫智慧並不證無餘涅槃的實際——第八識如來藏,雖也證了聲聞菩提果及涅槃果,因此有時方便說有解脫、解脫知見;但這是由於二乘人所證的有餘、無餘涅槃,其實涅槃的本際也是第八識真如心,因此以實際來說,第八識真如心是真正的解脫身。但無論如何,二乘人是不能說有證法身的,因為二乘人既沒有證自性法身;也沒有由於證了自性法身後,因此在佛地時有如來十力、十八不共法等種種無上殊勝法得以莊嚴自受用法身。
而這兩種法身其中最重要的,而且最能代表佛法的中心法義的,當然指的是真實自性身,也就是所謂的如來法身,我們常說的法身佛。以法性身的法身意涵,指的是諸法之身,意思是說諸法所依止的,或者諸法所生之由來。在《攝大乘論》論本中說:【自性身者,謂諸如來法身,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故。】(《攝大乘論本》卷3)既然由一切法的依止的道理來認識法身,也就是說,法身的意義便是法界的實相;那麼在佛法的修證當中,豈有不證法身而說有開悟的道理?於是我們對法身實質內涵的認識,便不能有任何一點的淆訛,否則在學佛的過程當中,便是如瞎子摸象一般盲修瞎練,猶如在暗夜中的大海中航行,完全失去了方向,這和凡夫或者外道有何差別?
有關開悟與法身之間的關係,馬鳴菩薩說如來的本覺是依著這個法身而說的:【依此法身,說一切如來為本覺。】(《大乘起信論》卷1)本覺的意思是說,本來就有的功德覺照性。馬鳴菩薩對這段如來本覺的說明,是以定義覺悟的內涵來說的,對於有情於佛法的覺悟或者迷惑,到底是以什麼當作標準?而如來本覺的所依法身的實質,又指的是什麼?【言覺義者,謂心第一義性離一切妄念相。離一切妄念相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一切如來平等法身。】(《大乘起信論》卷1)這裡特別提到了這如來本覺所依的法身,是一切如來平等,而且本來就具有的功德覺照的心,而且是離一切妄念相。這樣的說明,就是指本覺的功德覺照性,並不是有情能知能覺、見聞覺知心對六塵萬法的覺照。也就是說,對於有情的七轉識妄心所相應的六塵境界,這個本覺的法身是從來不相應的,所以更沒有七轉識因觸六塵所生起的種種妄念分別想,無始劫來就離開了這一切妄念法相。
但這本覺的法身到底是什麼?馬鳴菩薩說這就是具有真如自體相的如來藏。在《佛說不增不減經》中,如來說法身在眾生當中,法身不離眾生:【不離眾生界有法身,不離法身有眾生界;眾生界即法身,法身即眾生界。】法身的實質,就是一切有情身中的第八識如來藏,也就是異熟識。而異熟識指的是阿羅漢位的第八識,或是八地菩薩的第八識——從阿賴耶識改名為異熟識。
佛開示說:阿賴耶識就是法身,如來藏就是法身。如在《佛說不增不減經》中說:【甚深義者即是第一義諦,第一義諦者即是眾生界,眾生界者即是如來藏,如來藏者即是法身。】或者在《大寶積經》中說:【如是法身不離煩惱,名如來藏。】(《大寶積經》卷119)這裡明白地說:如來藏就是法身,而法身就是如來藏。而在《入楞伽經》中,又明說阿賴耶識就是如來藏:【阿梨耶識者名如來藏,而與無明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入楞伽經》卷7)而且第八識在不同分位的有情中,第八識的本體雖然相同不變,但依所含藏的種子,會有不同的名字來稱說祂。在斷除分段生死的煩惱之前,一切有情的第八識都稱作阿賴耶識;而因證解脫滅去了煩惱障,不再有三界的生死,所以八地菩薩、阿羅漢的第八識稱作異熟識;直到成佛時,佛地的第八識已無煩惱障的習氣種子,也無所知障的習氣隨眠,所以不但滅去了分段生死,也滅去了變易生死,是真正的清淨圓滿,所以稱作是無垢識。既然如此,我們就可以知道阿羅漢的異熟識就是阿羅漢的法身,而佛地的無垢識也就是佛的法身,當然就可以認定:阿賴耶識就是因地時的法身。
阿賴耶識心體既是法身,任何有智慧的人便不該無知地毀謗阿賴耶識為生滅法;因為,如此毀謗阿賴耶識為生滅,也就是等同毀謗法身是生滅法,同時也是毀謗了如來的本覺及一切開悟菩薩的始覺都是生滅法。但明明經中都說如來是常、法身是常、真如法性是常。如果沒有真實的法身便沒有佛,更不會有佛無邊的神通力。試問:如果開悟的內容不是恆常不滅的真實法,不是能成就如來無上功德的根本,難道還會是生滅的法嗎?在《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中
如來開示說,「真如」指的是法身第八識心體:【真如名為無異、無變、無生、無諍,自性真實,以無諍故說名真如。如實知見諸法不生,諸法雖生、真如不動,真如雖生諸法,而真如不生,是名法身。】(《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569)在這一段經文中,說明了真如法身是具有能出生諸法的有為性,也同時具有無異、無變、無生、無諍的真如無為性;那這樣具備了無為性與有為性而能出生諸法,當然是指具有真實功德的心體——也就是指真如法身第八識如來藏。而不是一種純無為的體性,因為無為的法是屬於某一法所顯的體性,是屬於所顯法,不是所生之法,更不是能生之法。
另一方面,所生之法包括了色法、心法、心所有法,也就是五陰十八界以及輾轉所生的種種法,都是因緣所生的世間有的無常法,是屬於有為法。一切宇宙萬物,因緣和合而出生、存在乃至壞滅,都屬於因果相續的現象;既然這些有為法是生滅無常的,本身沒有恆常不變的自性,而且皆由法界的實相心如來藏為根本因,藉緣而出生。既然是有生的法,也就是被出生的法,就是本無今有之法,有生將來就會有滅,都是屬於生滅的有為法。《阿含經》也說有為與無為之間,有很大的差異;前者是生滅變異,而後者是不生不滅的寂滅及涅槃的境界:【有為者若生、若住、若異、若滅;無為者不生、不住、不異、不滅,是名比丘諸行苦寂滅、涅槃。】(《雜阿含經》卷12)
另一方面,所顯法也不是真實有的法,因為所顯法是依附於某一法上面所顯示的法。離開了所顯法的依止,也沒有所顯之法。如花的美麗,是一種顯示出來的法,是依止於花的本體所顯示出來的法,若沒有花的存在,便不會有花的美麗。而真如無為法是依於真如的本體—也就是法身—來說的,是因為有法身,才有真如法性顯示出來,假設沒有法身的存在,當然也不會有真如法性的存在。所以離開了如來藏心體,當然便沒有真如清淨法性可言。但由於如來藏心體這個清淨真常的真如心是不滅的,所以我們說真如是常;而且,由於真如是如來藏心體所顯示出來的清淨法界的殊勝性,所以也常常以「真如」這樣的名稱,直接來指稱如來藏心體。
由於時間關係,今天的說明到這裡。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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