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9日 星期日

三乘菩提之菩薩正行(二)–第98集 邪淫戒之釋疑

 


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

首先祝福大家心想事成,福慧增長!

《菩薩正行》,今天我們要來介紹「邪淫戒之釋疑」,同時這一集我們也將針對幾個疑問來解釋。

在家人如果在非時、非處、非女、處女、他婦身上行淫,都是邪淫。「非時」是說不屬於睡眠之時的白天,不論是對他人的或自家的妻女、妻子、婦女,都是屬於非時行淫,都是邪淫。「非處」是說臥房以外的處所,在臥房以外的處所行淫,都是有礙觀瞻的,也會使外人對佛弟子有很不好的觀感,所以在非處也不可以行淫。「非女」,有人可能在想非女到底是什麼?但是非女是很常見的,並且他們有時還會為自己的主張權利而舉行遊行;比如說同性戀,一對同性戀者,兩人之中有一人非女而自覺屬於女方,或者非男而自覺屬於男方,所以如果跟同性者行淫,都是屬於邪淫。還有一種情形也是對非女行邪淫,也就是跟二根人行淫;白天看來他是一個女人,隱藏了男性的身分,但是到晚上,他把男性身分顯露出來而變成男人,所以跟二根人行淫也是邪淫。對處女為什麼不可以行淫呢?因為這是不合乎禮法的;也就是說,還沒有結婚就先行周公之禮,就是俗稱的先上車後買票,這是對於處女行淫而說是邪淫;換句話說,還沒有結婚就不可以行淫。「他婦」是說已經繫屬於別人的婦女,她已經于歸了、嫁人了,假使勾引她而成就了行淫,也是邪淫。女眾也一樣,勾引配偶以外的男人而紅杏出牆,也是邪淫。另外,「若屬自身」也是邪淫,也就是說,在非時、非處自慰,也是邪淫。「若屬自身」還有另外一種情形,比如說從小就練就軟骨功,可以以自己的口道行淫,這也是若屬自身的邪淫。所以 佛說:【若於非時、非處、非女、處女、他婦,若屬自身,是名邪婬。】(《優婆塞戒經》卷六)邪淫之罪,只有閻浮提等三天下才有,欝單曰洲沒有;因為欝單曰的男女都沒有互相繫屬,他們不結婚,看中意了就在一起,辦完事了互相沒有虧欠,各自離去。他們沒有家庭的制度,男女不互相繫屬,所以沒有所謂的邪淫可說。

如果有人在畜生身上行淫,或者破壞他人的性器官,或者對於「屬僧之女」行淫,都是邪淫。屬於僧寶所有的女眾叫作近住女,也就是沙彌尼之前的式叉摩那;這是住進寺院準備出家的女人,或者常住於寺院中為寺廟事務工作而屬於僧寶,幫助僧寶的女人,是專門在寺院中作事的女性,她一生都不準備出家,對於這種人身上行淫,也是邪淫。如果有女人犯罪被關進監獄中,獄卒藉著權勢去威逼女犯共同行淫,這是對繫獄的人行淫。又如有女人因故逃亡隱匿,收留者在這過程中威脅她,說要舉發她,以這樣的手段來達到行淫的目的,是惡性重大的邪淫。或者對於師婦,也就是師長的配偶,對於師婦身上行淫,也是重大的邪淫。或者對於出家人行淫,比如說對比丘尼強暴,是極惡性的邪淫罪;即使僅僅是捉身或擁抱出家人,也是屬於邪淫。所以,「近如是人」,近是指捉身或擁抱出家人,也是邪淫;如果更進一步而「到達三道」,那就更是極惡性的邪淫了。所以 佛說:「若畜生、若破壞、若屬僧、若繫獄、若亡逃、若師婦、若出家人,近如是人名為邪婬。」(《優婆塞戒經》卷六)

出家人都沒有繫屬,因為出家以後不是屬於哪一個人所有。在家男眾歸一位女眾所有,在家女眾也歸一位男眾所有;所以在屬於他人婚姻的人身上行淫就得邪淫罪,是從對方配偶身上得邪淫罪。如果淫汙了別人家未出嫁的女兒,那就是對於女兒的父母、兄長乃至於國王身上得罪,因為這位處女是由這些人所守護的。可是女眾如果出家了,並不屬於哪一個人所有,也不歸屬於哪一個人所守護;那麼,如果對比丘尼身上行淫,是從哪裡得到這個罪呢?佛說是從她的在家親屬得罪,也從國王那裡得罪;以現在這個時代來說,是從法律得罪;但這個法律不是講民法、刑法,是講佛法的戒律。因為如果不是強暴,而是兩廂情願的話,世間法律是管不著的,只有佛法的法律管得著,將來捨報時由護法神處置,也是由因果律處置。古代的王所,等於現代的國家法律;只有在強暴的狀況下,才是從國家的法律得罪。如果是兩廂情願,那就只有在佛教的律法上面得罪,應該說是從三寶邊得罪。所以 佛說:【出家之人無所繫屬,從誰得罪?從其親屬、王所得罪。】(《優婆塞戒經》卷六)

如果是在惡劣或戰亂的年代,或者有殘暴的國王出現在世間的時候,或者遇到很恐怖的時節因緣,當時為了保護自己的妻子或小妾,希望她們避免被玷汙了,所以就安排讓她們出家剃髮,這樣一般人就不敢輕易地對她們強暴了。但是婦妾出家後,他自己卻還是近之,近之就是捉身或擁抱,這樣就得到淫罪的輕罪了。如果不只是捉身、擁抱,而且還到三道,三道就是陰道、口道和穀道;陰道、口道大家應該都瞭解,但是穀道或許有些人可能沒有聽過,所謂的穀道是指我們吃了米穀以後所排出來的地方,所以穀道也就是我們現在俗稱的肛門,如果已經到達三道內了,這樣就得到淫罪的重罪。為什麼不是邪淫罪呢?因為她們已經出家受戒了,就算是出家人;雖然意志上並未出家,但已經受了出家具足戒,當然仍是出家人,所以是犯淫戒而不是在家人才有的邪淫罪;如果犯了淫罪,是要受出家人行淫戒罪的果報、犯罪的果報。所以 佛說:【惡時、亂時、虐王出時、怖畏之時,若令婦妾出家剃髮,還近之者,是得婬罪。若到三道,是得婬罪。】(《優婆塞戒經》卷六)

如果自慰時,或與配偶或者與他人行淫時,是在道路邊、佛塔邊、祭祀佛菩薩的小廟祠邊,乃至在大會的道場中行淫,都是邪淫罪。所以 佛說:【若自若他,在於道邊、塔邊、祠邊、大會之處,作非梵行,得邪婬罪。】(《優婆塞戒經》卷六)這是佛弟子們必須非常重視的戒罪,因為邪淫大部分是屬於重罪,只有極少部分是輕垢罪。可是到了末法時期的現在,嚴重邪淫的極重罪已經被合理化了,那就是有些附佛法外道;他們甚至於還汙衊了諸佛菩薩:把佛菩薩的聖像雕刻成雙身行淫的形狀,他們還在「佛堂」的雙身「佛」像前面邪淫,而說是無上瑜伽、樂空雙運、大樂光明;他們的所謂祖師自己還施設了一些戒,也就是他們所謂的三昧耶戒,說是受了他們獨有的不可不行邪淫的金剛戒以後,就成為金剛乘的行者,行邪淫時就沒有罪了,這是把極重罪的嚴重邪淫合理化了。把邪淫合理化以後,本來應該是要遮遮掩掩的,但他們反而振振有詞地說:「我們是最高的佛法。」他們這樣講的時候,不僅臉不紅而且心也不羞。這是極重的邪淫、大邪淫,這叫作汙衊佛。不但如此,他們還有更過分的輪座雜交等等;他們這樣在寺廟中公然主張邪淫合乎佛法,真是汙衊佛法、汙衊佛教。這不單是邪淫的最重罪,而且是以外道法全面取代佛法,並且還說這是最高層次的佛法,真是令人難以接受啊!

在家人邪淫罪本來不到無間地獄,但是以出家人的身分而又輪座雜交,捨壽後就得要到無間地獄去了。這些附佛法外道,只是因為在台灣,我們受儒家思想的熏陶,我們的社會厭惡雜交邪淫,所以在中國地區是不認同雙身法的。因為他們來到台灣時,一方面怕被信徒向法院提出破壞家庭的告訴;另一方面是因為如果明目張膽地傳、明目張膽地雜交,一定會被佛教界的大眾所鄙棄,也不會被台灣社會所接受,所以他們在台灣把雙身法傳得很隱密,但是仍然繼續在傳,並且事實上有許多女眾已經受害了,這是我們必須要正視的問題。

這樣的宗教,能夠算是宗教嗎?其實根本不能稱為宗教,他們的法義本質上只是俗人淫欲享樂的藝術而已,正是出家人貪著在家法的典型代表;但是這些附佛法外道,目前卻仍然接受世間無知者的廣為恭敬跟供養。其實有智慧的人,只要從戒相觀察,即可得知他們不對的地方,也不必明言。這些附佛法外道所作的事情,是邪淫罪中的最重罪,這是無間地獄罪,已經不是在道邊、塔邊、祠邊、大會之處作非梵行的一般地獄罪了。而且印順法師在他的書中也寫到這些附佛法外道中的輪座雜交,從世間禮法來看,已經是無慚無愧可說了!像這種人間最下等的人,竟然自吹自擂地說是比佛法更高的法,公然藐視佛教信徒的智慧,也公然竊取佛教的資源來誘惑眾生下墮三惡道;這種以外道法公然取代佛法的嚴重破法行為,相信絕大部分的真正佛教徒是真的無法諒解的、無法接受的。可是一般佛教弟子們大多還不知道,所以我們有必要讓大家都遠離這些附佛法外道,也免於因邪見而犯了不該犯的嚴重罪業。

如果有婦女被他的父母、兄弟所守護,或被國王之所守護,也就是被法律所守護,而有人對於這些婦女或處女身上行淫,也是得邪淫罪。如果暗中對別人的妻婦或處女,先期約時地行淫,或先向對方允諾給予財物,或先接受別人財物而依指定去玷汙某一位婦女,或者先接受他人的請託要去玷汙某一位婦女,這樣也是得邪淫罪。乃至於有人用木頭雕刻、泥巴塑成、或者彩色繪成婦女形像而行淫,乃至於,於女屍身上行淫,也都是邪淫罪。電視新聞有報導,現在有人發明了塑膠美女,也就是用塑膠作成的美女形像,如果去買這類的物品來行淫者,也是屬於邪淫。所以 佛說:【若為父母兄弟國王之所守護,或先與他期,或先許他,或先受財,或先受請,木、泥、畫像及以死尸,如是人邊作非梵行,得邪婬罪。】(《優婆塞戒經》卷六)

接下來,我們來探討一般人可能一不小心會犯的狀況。如果和自己的配偶行淫時,心中作性幻想,把配偶幻想作伊莉莎白泰勒、瑪麗蓮夢露、林志玲或心中的白雪公主;或者女性把她的配偶幻想作亞蘭德倫、周杰倫、王力宏、劉德華或心中的白馬王子等等,這是對繫屬自己的配偶幻想作另一個自己所迷戀的人,也就是屬自身而作他想,這也是邪淫。下面這種狀況我們也要留意,有些人投機取巧假借名義而行邪淫,想避免邪淫罪——明明是與別人配偶行淫,卻故意把對方想作是自己的配偶,也就是屬他之人而作自想,想要推卸邪淫的戒罪與性罪,這也是不能成立的,一樣算是邪淫。所以 佛說:【若屬自身而作他想,屬他之人而作自想,亦名邪婬。】(《優婆塞戒經》卷六)以上所說的邪淫罪,各有輕重差別,如果是從重煩惱而產生的,就是邪淫的重罪;若從輕煩惱而產生的就是輕罪。什麼是重煩惱呢?就是極貪心或極惡心。譬如心中建立一個邪見:「我就是要玩盡天下的女人。」其實還不曉得到底是誰玩誰呢?其實是他自己被人家玩,卻想玩盡天下女人,這叫作極貪心。依極貪心而作的事情都是重罪,但是其中仍有差別。

譬如家裡很有錢,他以金錢交易,每天晚上去玩女人,這屬於邪淫的輕垢罪,不是重罪。所以 佛說:【如是邪婬亦有輕重,從重煩惱則得重罪,從輕煩惱則得輕罪。】(《優婆塞戒經》卷六)邪淫的重罪有那些呢?比如說,一個玩過又一個,都是欺騙人家處女感情;或者專門勾引有配偶的婦女紅杏出牆,破壞別人的家庭和樂,都不是用錢財去買來的,這叫作重煩惱。又如我們前面所說的那些附佛法外道,常常思索著勾引年輕美麗的女弟子合修雙身法的樂空雙運、大樂光明,也往往能夠成功達到目的,這樣一世之中一直在作這種大邪淫的惡事。又如為了報復仇人而惡意姦淫他的配偶或女兒,乃至於加以姦殺,這三種情形都是邪淫中的重罪。邪淫中的最重罪呢,是那些附佛法外道設計勾引隨他學法的比丘尼跟他合修雙身法,這是無間地獄罪;因為不只是自己嚴重邪淫,也害出家人毀破重戒。

這些都是極重罪,因為不但先有動機,也就是有根本罪;而且要巧設種種方便來莊嚴,才能成就,所以也就有方便罪了;後來因此而成就了,當然也有成已罪的根本罪,所以根本罪、方便罪、成已罪同時具足,所以這些都是邪淫的重罪,因為都是從重煩惱所發生的邪淫罪。如果是與配偶行淫時作性幻想,那是輕罪;若是隨緣而作,本無動機,也沒有作種種方便來莊嚴,但是卻被勾引而成就邪淫了,也是輕罪。可是,很多輕垢罪累積而不能悔除,將會成就邪淫的重罪。因為邪淫罪在欲界中是很容易犯的,特別是男眾,所以大家要很小心看待。

《菩薩正行》「邪淫戒之釋疑」這個單元,我們就為大家介紹到這邊。

謝謝大家!也敬祝大家色身康泰,學法無礙!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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