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5日 星期五

三乘菩提之菩薩正行(二)–第22集 菩薩修行財、法二施的目的

 


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

問候大家身體健康,精神愉快!

《三乘菩提之菩薩正行》,今天要和大家談談:布施分為法施、財施二類。

上一次的菩薩正行之中提到,在《優婆塞戒經》卷第四之中,世尊是這麼開示的:【善男子!施有二種:一者法施、二者財施。法施則得財法二報,財施唯還得財寶報。】(這個部分還沒有說完,上一次說的是財施的果報,還得財寶的道理。

接下來說法布施的果報,法布施可以使眾生無畏於生死輪迴,同時法布施的果報,是可以兼而有財、法二報。先來看看法布施之後,其果報是如何?譬如說:假如你可以為人說世間的工巧技藝之法,難道你只是心血來潮就順口而說的嗎?也許有這種情況,但是更可能的是,你一定會思考一下,這個環節要怎麼說比較圓滿?若是有人問了一些問題,我應該要怎麼回答?乃至是不是要再去查一查其他相關的資料?而這一些情況也可能就在順口而回答問題的同時,也會在腦海中掠過。其結果是:在準備為作世間法布施之前,或者是正在布施的同時,整個過程就已經又溫故而知新了。更何況一旦為人演說之後,自己再度自我熏習,而更加肯定了某一項技藝的來龍去脈,這不就使你自己在這一項技藝,以及其相關的工巧明上,就更加地明了了嗎?這尚且是當世就可以看得見的狀況,難道說這一些的種子,不會帶到未來世去嗎?這是布施世間法,果報的大略狀況。各位還應當注意的一點就是:世間法的布施,來世所得的果報,也仍舊是世間法的範圍之內受用。換句話說,這不能成為出三界的因。然而能夠依法修學,如所親證而為眾生說解脫道法、或者是佛菩提道法,眾生聞法而有所增進,也同時成就自己將來親證更勝妙法的因緣,那麼其聞熏的道理,就類似前面所說的,大家自可觸類而旁通了。

現在來說:為什麼法布施又兼而有財施的果報?在《優婆塞戒經》卷第五之中,世尊是這麼開示的:【眾生聞法,斷除瞋心,以是因緣,施主未來無量世中得成上色;眾生聞法,慈心不殺,以是因緣,施主未來無量世中得壽命長;眾生聞法,不盜他財,以是因緣,施主未來無量世中多饒財寶;眾生聞已,開心樂施,以是因緣,施主未來無量世中身得大力;眾生聞法,斷諸放逸,以是因緣,施主未來無量世中身得安樂;眾生聞法,斷除癡心,以是因緣,施主未來無量世中得無礙辯;眾生聞法,生信無疑,以是因緣,施主未來無量世中信心明了;戒、施、聞、慧,亦復如是;是故法施勝於財施。】舉例來說明,第一段之中說「眾生聞法,斷除瞋心。」必然表示說,聽法者因為聽聞了說法者所開示的,包括說關於瞋心的過患,譬如說一個人假如起瞋的時候,不可能是和顏悅色的嘛!那麼眾生見了會喜歡嗎?再者因為起瞋的緣故,心肺等的負荷也會加重的,相對於就對自己的身體,有著不好的影響。這麼一來就可以思惟:到底我們是不是要廣結善緣?是不是要自己的身體都能健健康康地?這個道理一聽就明白了。只是剩下來,就要看看是用什麼方式,把那一件會讓你起瞋的事情,把它解決掉了。所以除掉了一分的瞋心,心境就更加調柔,以後容貌、色身也會因此而更加莊嚴。可是斷掉瞋心的人,看起來應該講的是聽法的人,所以也只有聽法的人未來無量世中得成上色?其實不然!會如法說出如何是瞋心的過失,以及應該如何除去瞋心的人,難道說,他在說斷除瞋心之法的同時,不也會斷除掉一分的瞋心嗎?當然也會有,只是說隨著說法者的修證差別不同,所斷的程度會有所不同罷了,那麼他當然也會有得成上色的一分果報。其次,為什麼說這個聽法者,能在斷除瞋心後,而有得成上色的果報?追根究柢還是緣自說法者的斷除瞋心的法布施,所以就要把說法者算為功德主的一分,當然說法者未來世中,也能夠得成上色。

再者,此處為什麼 世尊開示的是「未來無量世中」,而不只是說「未來世中」?因為這部經是菩薩《優婆塞戒經》,是為菩薩所宣說。既然講的是菩薩法,再加上說,施主為說斷除瞋心的法的同時,應該也會有第二位或者是更多位的菩薩也在聽法,隨著每一個人斷除瞋心,得成上色的因緣成熟的時節,種種的差別不同,施主輾轉得到一分的果報的時劫也就不同了。然後最主要的是,菩薩們聽了這個法以後,一定會輾轉地再為其他的菩薩們說這個法,乃至是未來無量世之中。這麼一想你就明白說,第一位施主得到一分的果報的時節,當然就是未來無量世之中了,這樣子就瞭解了說這一段話的道理了。

接下來,從「眾生聞法,慈心不殺,以是因緣,施主未來無量世中得壽命長;」一直到「眾生聞法,生信無疑,以是因緣,施主未來無量世中信心明了。」那麼其相對的義理,自然就可以明白了;乃至是說「戒、施、聞、慧,亦復如是。」從 世尊在這一段經文的開示之中,有的人也許會有一種想法,那就是說:「哎呀!太好了!法布施可以兼而有財施的果報,那麼我也要來作法布施囉!」還有另外一種人也許又想:「我只要作法布施就好了,不需要更作財施與無畏施。」我個人的看法是:第一種人的想法是可以隨喜的,可是得要加上幾句話,想要能夠作法布施,可得要「先證法」才行;而且證了法以後,還要在所知所證之中隨宜而說,不要錯說法才行。至於說第二種人的想法,也應當有所了知:雖然從法布施可以生出財施的果報,或者那也可以作為你未來世中,五欲上受用的一分;但是,假如說未來世所要成辦的事業是比較大的,那麼單單靠這一分的福德果報,可能就沒有辦法完成了。所以還是要自己如法地去修財布施,應該是財、法二施,隨能力所及隨緣地都要去作,這樣才會有未來三大無量數劫之後的福、慧兩足了。

世尊在這一段經文的開示最後說:「是故法施勝於財施」,這個道理藉這個因緣,再為大家作進一步的說明。前面為大家說明這一段的經文的時候,相信一定也有人會想到,既然法布施可以兼而有財、法二施的果報,當然就一定是法布施比財布施更殊勝了,所以就發願將來也要能夠如法地作法布施。法布施比財布施更加殊勝的原因,除了前面所說的一些道理以外,再來跟大家談談其他的一些理由。首先來複習,財布施的果報不能出於三界,而且更具體來說,是只在欲界之中。而法布施的果報,因其所布施的佛法差別不同,或者是在於三界;若只布施通於外道的禪定之法的話,那麼他的果報,也包括色、無色界;若是布施解脫道以上的法,他的果報是可以出三界,或者是隨著施主的願力,而迴向欲界中的人天之中。

其次,法布施是淨多垢少。要說明這個道理之前,就必須進一步先定義法布施的範圍,而說所布施的法,多分在解脫道、佛菩提道法之中。而這裡所說的淨與垢,仍然是相對的關係,而不是絕對的淨或者是絕對的垢。因為親證了佛法之後,自己有了一分的解脫功德,在以善巧方便為眾生說法的同時,解脫道的智慧更加具足;同樣的道理,於佛菩提道有所親證而行於法布施者,其狀況也就可以了知了,當然就可以方便說是「淨」更多了。反觀財施的果報,只得來世在欲界中五欲上的受用,能夠安分地受用那一分五欲的果報的話,已經算是不錯了!因為自己的我執、我所執俱在,貪著五欲的結果,而反被之所束縛;或者甚至是因為福報比別人殊勝,仗著這一分的勢力而去欺壓其他的眾生,那麼再下一世的果報,可就不會那麼可愛囉!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法布施者可以使自、他法身中,十八界的種子更加地清淨;而財布施或者能夠斷一分自他五欲的貪愛,其實更多的情況,則是在增長四大所成的諸根,這一種情況當然就說,財施是垢多淨少了。

再者,財施的果報較為有限,而法施的果報是無窮無盡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財施而得的果報,即使是施於 如來而感得無量報,也許又再算上花報的狀況,但對於未來的無量世而言,果報也會有受盡的一世。而法布施之後呢,自能溫故知新,更可以再斷自他的無明,也正是因為有未來無量世的緣故,就更能使自己的智慧增長而延續;聽法者的狀況也是如此,所以合在一起的情況之下,其果報是轉增無盡。所以才說:因為財布施而感得的無量報,比起法布施的輾轉果報而言,仍然是相對的有量,法布施的無量報更為殊勝。

最後說,只有在 佛出世的年代,才會有法布施;而財布施的狀況,是不管世間有佛或者是無佛出世都會有的。因為 佛出世難值難遇,再加上菩薩們秉承 世尊的教授,乃至說雖然已經有能力可以出離三界,卻發願繼續留在世間不斷地利樂有情,所以法布施才愈顯得珍貴。也許你這個時候會想說,辟支佛在世間示現的時候,也是無佛之世啊!也能說解脫道之法。然而,所以會有辟支佛示現在無佛之世的緣故,其實仍然是在往昔聽聞過了 世尊所說的解脫道法,只是因為慢心的緣故,不願意在有佛的時劫中,從 佛的音聲聽聞解脫道法而證解脫果,所以才會在無佛之世中示現。那麼追根究柢而言,辟支佛還是要緣於古佛,才能夠自參自證的。

世尊在後一段經文又開示說:「菩薩修行如是二施,為二事故:一令眾生遠離苦惱、二令眾生心得調伏。」這一段的經文之中,世尊所開示的是說:菩薩「修行」如是二施,而不是說菩薩「了知」如是二施,或者是說菩薩「思惟」如是二施。換句話說,這是要如實地去履行財法二施的,假以時日之後,才能感得其功德與受用的。我們不是也常常聽善知識在開示佛法義理的時候,總會提到「信願行」三個字嗎?一開始得先要有信才能夠發願,發了願以後,又不離原來的信心之依止,才能夠圓滿所發的願。這樣子以信願行輾轉而行,所以就從迷信到仰信,然後再進一步能夠證信;自然是從小願到中願,進一步而發大願,其結果是成辦了初步的願望,乃至是進一步、再進一步不斷地發願。對菩薩而言,則是盡未來際不停地利樂有情。

財、法二施,是如何可以讓眾生遠離苦惱呢?布施行主要的是說,可以對治慳貪的習染。當然這也應該要說明一下的是,就是說這一定不是只對於一世二世,或者是一劫二劫的情況而言,而是開始從一世又一世,從粗重的慳貪到微細的慳貪,經過久遠的時劫逐漸地斷除。在這個過程之中,不但也瞭解了為什麼要斷慳貪,或者是斷了慳貪的好處,所以才能夠世世繼續地修學布施之行,其間一定是有著不同層次的信願行相續而行的。然而一世又一世的財、法二施,不只能斷慳貪的煩惱,當如法一世一世行施之後,所感得的五欲富足,也使得菩薩不會因為想要獲得更多的財物,而去侵擾眾生,自自然然不於眾生行偷盜等行,煩惱因而更加淺薄了。同時,行於財法二施之時,不一定能使每一個眾生都稱心如意,當他們有所責難的時候,進一步也當安忍。如是從小布施到大布施,精進修學之後,於布施法的因緣果報更加深信不疑,當心得決定之時,就又除去了一分相關的邪見與無明了。

今天暫時說到這裡。祝願大家幸福健康,道業猛進!

阿彌陀佛!

https://video.enlighten.org.tw/zh-tw/a/a10/2385-a10_022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