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0日 星期六

三乘菩提之識蘊真義–第30集 「根能生識」的錯謬(下)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歡迎收看「三乘菩提之識蘊真義」。我們這一集繼續與大家分享《識蘊真義》82頁到94頁,〈第六章安慧「大乘廣五蘊論」妄言根能生識〉的前半部內容。

上一集我們談到安慧與陳那主張「眼識是由眼根所出生」的第一個過失,今天我們來談第二個過失。第二個過失是:違背經教中之佛語聖教,因為經教所說的法,都是說明眼根與色塵都只是眼識生起的「增上緣」,而不是眼識生起的「因緣」。在第三轉法輪的許多經典中,也都明說眼識是由阿賴耶識心體所執藏的眼識種子中流注而出,並不是由眼根的現行而變成眼識的;因為經教中說眼根種子與眼識種子是同時存在、同時運作,而且是各有自性的;所以,安慧與陳那主張說「眼識的種子就是眼根」都是虛妄的說法,是悖理而且違教的。

安慧等人會落入這些錯誤的想法,都是因為安慧等人不肯信受大乘佛法,不信大乘經教;而以二乘菩提為依歸,以二乘菩提原始的、不具足圓滿的法義,並且是誤會了的二乘菩提法教來否定大乘經典的具足圓滿、究竟了義的法義;所以不肯承認大乘佛法所說的八識心王並行的正理,不肯承認大、小乘經教所說的六根與六識並行運作的正理,才會有了像《大乘廣五蘊論》、《觀所緣緣論》裡的這種荒謬的說法。

而且,陳那在他所造的《觀所緣緣論》中說:「諸有欲令眼等五識,以外色作所緣緣者;或執極微許有實體,能生識故;或執和合,以識生時帶彼相故。二俱非理。」不承認眼根等五色根可以作為五識的所緣緣,所以一開始就開己宗而明己義、而否定之:由於不承認五色根能為眼等五識之疏所緣緣,而主張內色相分為五識種,名之為五識之根;妄說內五根—內相分色法上的種子,能生五識—作為五識之所緣緣;而被西天共認之第一義天聖 玄奘菩薩所破。如《成論》卷4中廣破,這裡我們先不舉證贅言。

言歸正傳,像安慧與陳那二人這樣地妄說佛法,僅從表面上觀之就有這兩個過失了,如果再詳細地思惟與觀行,一定會有更多的種種過失,限於篇幅不作廣破。接著我們就舉《成論》卷4的論述略作辨正,為了方便各位觀眾您的理解,所以我們將其中的論述分句列出,再逐句加以說明:【識上色功能,名五根應理;功能與境色,無始互為因。彼頌意言:異熟識上能生眼等色識種子,名「色功能」,說為五根,無別眼等;】陳那所造的《觀所緣緣論》的頌中所說的意思是:在第八識心體上,具有能生眼等五識的種子;由於眼等五識之現行識,能使我們覺知五塵,所以方便的說眼等五識變似五塵,故說眼等五識為色識;就以第八識心體中的眼等五種色識的種子,作為眼等五識之根,如是名為五根,並沒有另外四大種所造的物質色法的眼、耳等五根作為所依根。

在《成論》卷4所舉的陳那頌中又說:【種與色識常互為因,能熏與種遞為因故;第七八識無別此依,恆相續轉自力勝故。第六意識別有此依,要託末那而得起故。】這句話的意思是:陳那認為見分五識的種子,就是五根;五識種子現行而使五識出現及運作時,就稱這五識的現識為色識;這樣,五識的種子與五識的現識互為因緣,所以五識的種子就是五識的現識的根,名為五根。這樣,五識的現識是能熏,五識的種子即是所熏;這樣的能熏與所熏互相為因,所以五識的現識都是以五識的種子作為俱有依。至於第七、八識,則沒有這種俱有依,因為第七與第八識心都是永遠相續不斷地運作而不曾中斷過,祂們能夠自己現起的自力很殊勝的緣故,所以不需要像五識心體需要這一類的自己種子作為俱有依根。至於第六意識,那就不能沒有俱有依根了;因為第六意識心體有時會間斷,所以要假借第七末那識心體,才能在眠熟、悶絕……等間斷了以後,再度生起意識心體;所以,意根末那識其實就是意識的種子,如同五識的種子就是五識的根;這樣,六識的現識以六識的種子為根,稱為六根。

【有義:彼說理教相違,若五色根即五識種,十八界種應成雜亂。然十八界各別有種,諸聖教中處處說故。】這裡的「有義」,乃是論主 玄奘菩薩所說的義理,玄奘對這樣的說法加以破斥:安慧與陳那他們的說法,不論是在正法的道理上來說,或者是從 世尊開示的聖教上來說,都是相違背的。如果真的是像他們所說的那樣:五色根就是五識的種子(意根就是意識的種子)的話;那麼眼、耳、鼻、舌、身五根及色、聲、香、味、觸五塵等十界的種子,應該都會因為這樣的施設而變成全部雜亂不分的了。但是不論在教證或理證上來說,六根、六塵、六識等十八界法的種子,卻是一直都很清楚的各有各自的種子,不曾互相雜亂,不曾有眼根的種子變成眼識的種子,也不曾有眼識的種子變成耳識的種子;而且眼根有眼根自己的種子,會變現出眼等五色根而與眼識同時現行存在運作,所以眼根與眼識都是各自有自己的種子,所以眼根與眼識的種子是同時存在的,所以眼根的勝義根與扶塵根是與眼識同時存在的;所以眼根有它自己的種子,眼識也有眼識自己的種子,是兩種種子同時存在而各自都有不同的功能的,所以並不是像他們所說的那樣:眼根就是眼識的種子。

【又五識種各有能生「相、見分」異,為執何等名眼等根?】而且五識與五根的種子,都是各自擁有能出生見分、相分的功能,這見分與相分的兩種種子是完全不同的;但是安慧與陳那他們卻說五識的種子就是五根,那他們究竟是執著五識的見分與相分中的哪一種,而稱為五根呢?【若見分種,應識蘊攝;若相分種,應外處攝;便違聖教「眼等五根皆是色蘊內處所攝」。】眼識的見分,是指眼識能了別色塵的顯色等;眼識的相分是指眼識現行時的心行,能使阿賴耶識藉著眼根而變現的色塵,在我們覺知心中接觸到,所以我們能覺知有色塵相,這就是眼識的相分。從諸地菩薩的種智上來說,眼根的見分是指眼根能提供接觸色塵的功能,使得阿賴耶識能根據眼根所觸的色塵而變現內相分給眼識了別;眼根的相分則是扶塵根與勝義根。

從三賢菩薩的相見道智慧來說,如果像安慧他們所主張的那樣,那他們是執著眼識與眼根的見分種子而說為種子呢?或是執取眼識與眼根的相分種子而說為種子呢?他們如果是指見分的種子,那麼見分是心法,就應該是屬於識蘊所攝的了;但是眼根的種子並不是心,而是色法,不屬於識蘊;心與色既然是不同的,識蘊與色蘊當然也是不同的,他們怎麼可以說色蘊的眼根種子會成為識蘊的眼識現識?眼根如此,耳等四根也是如此,也都是物質色法;這四種有色根的種子,怎麼可能變成耳等四識心呢?如果他們說的是指眼識「變生」的色塵相分的種子,那麼這種相分卻是外處的色塵法,那就應該屬於眼識心外的色蘊所攝的法,不應該屬於眼識的識蘊法;然而眼根雖然是色法,卻不是外處的色法,卻是內處的色法。眼根如是,耳等四根也是如此;所以,他們所說「識種子就是識根」的說法,是違背 世尊聖教的。因為聖教上說:五根都是屬於色蘊的內處法所攝,不屬於色蘊的外處法所攝;也說眼識等五識是屬於識蘊所攝,不屬於色法的五根。

【又若五根即五識種,五根應是五識因緣,不應說為增上緣攝。】此外,假使說「眼根就是眼識的種子」,他們這種說法也是不能成立的。因為如果眼根就是眼識的種子,那麼眼根就應該是眼識現行的「因緣」,而不是眼識的「增上緣」;但是在阿含諸經中 佛都是這樣說的:「根、塵、觸三生眼識,乃至根、塵、觸三生意識。」也就是說:根與塵是識的增上緣,是並行存在、同時運作而提供支援的增上緣,而不是因緣。眼根與色塵是與眼識同時存在的,並不是:眼根現行成為眼識而使眼根消失,成為只有眼識與色塵二法存在。所以說,眼根是眼識的增上緣,不是因緣。

如果像安慧、陳那他們所說的那樣:「眼根就是眼識的種子。」那麼眼識就應該沒有眼根作為增上緣。當眼識沒有眼根作為增上緣的時候,眼識是不可能看得見色塵相的;因為假使眼根現行而成為眼識現識的時候,眼根已經滅失了,那麼阿賴耶識就不可能藉著眼根而變現內相分的色塵相了;那麼眼識是心,如何能看得見色塵的相分呢?必須是阿賴耶識藉著眼的扶塵根與勝義根,來變現出內相分的似有質境的「心所變」的色塵相,眼識才可能看得見色塵啊!所以,安慧、陳那他們說眼根是眼識之主,說眼識的種子就是眼根,說眼根能轉變為眼識,那是錯誤的說法。所以,眼根只是眼識的增上緣、而不是眼識的因緣——眼識並不是眼根所轉變而成的。眼識的因緣是阿賴耶識,而不是眼根;安慧他們卻把眼根說成眼識的因緣,這就產生了「二緣相違」的過失了。眼根如是,耳、鼻、舌、身、意等五根也當如是,所以安慧與陳那他們認為「意根現行變成意識,意識的種子就是意根」,這是錯誤的說法。

【又鼻、舌根即二識種,則應鼻舌唯欲界繫,或應二識通色界繫;許,便俱與聖教相違,眼耳身根即三識種;二界五地,為難亦然。】此外,如果像安慧他們所說的那樣,說鼻、舌二根就是鼻、舌二識的種子,那也會產生過失:應當欲界的有情才有鼻、舌二根的扶塵根,應該色界中的有情都沒有鼻、舌二根的扶塵根,就應該初禪到三禪天的天人都沒有鼻子而不能呼吸了;那就違背了初禪到三禪天人都有呼吸的事實。所以,安慧、陳那他們說的六識的種子就是六根,就會使得色界天人沒有鼻、舌二識的時候,只剩下鼻、舌二識的種子不現行,那就是說色界天人應該沒有鼻、舌兩種扶塵根;那就變成說:色界天人沒有鼻子可供呼吸、沒有舌頭可以說話了。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就違背 世尊經中的聖教了;因為在聖教中說:色界天人也還是有鼻、舌二根的扶塵根的,只是沒有鼻、舌二根的勝義根,只是沒有鼻、舌二識罷了。那麼他們說鼻、舌二根就是鼻、舌二識的種子,就表示色界天人沒有這二根的扶塵根,就沒有鼻子與舌頭了,那他們要怎麼說法與聞法呢?

如果像安慧、陳那他們所說的那樣,應該眼、耳、身等三根就是眼、耳、身等三識的種子;因為色界二禪地到四禪地的天人,都有眼、耳、身等三識,依照他們所說的道理,識現行的時候,就不應該還有三根存在啊!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眼、耳、身等三根,就應該只在欲界地和初禪地才有,往上的二禪地到四禪地都不應該有這三根。但是當人們進入二禪地到四禪地裡面時,眼、耳、身等三根都還在啊!而且他們的眼、耳、身等三識也都還存在著;既然三根與三識都有,所以這些色界天人都能往返去止,乃至聞法、說法、修定等。如果安慧與陳那他們的說法可以成立的話,那麼這三地的天人們,當他們都有眼、耳、身三識而聞法、說法、修定的時候,他們應當都已經使得眼根、耳根、身根消失了;可是當他們都沒有這三根作為俱有依的時候,連色身都沒有了,如何能行來去止、聞法、說法呢?如何能有三識聞法及說法呢?此外也還有別的過失:如果說鼻、舌二識的種子就是鼻、舌根,那麼也應該在第二、三、四禪地的天人們,都還有鼻、舌二識,或者應該都沒有眼、耳、身等三根;如果安慧他們的說法可以成立,就一定會變成這樣,那就與聖教相違了。因為聖教中說:五根是通欲界地到四禪地的,可是鼻、舌二識卻是只通欲界地。

【又五識種既通善惡,應五色根非唯無記。】此外,如果說六根就是六識的種子,還會有別的過失,就是「根通三性」的過失;五識心自身雖是無記性,然而因為五識心必須隨著意識心的思心所而運作,不能獨自運作;既然必定是隨同忽善忽惡的意識心一起現行運作,那就必定會跟著意識心的善惡性而產生了善惡的心行,所以五識心也是通善惡的。猶如《八識規矩頌》說「性、境、現量通三性」,就是此意。五識心既然通三性,可是五根卻都是無記性,卻都不通善惡性;如果五根就是五識的種子,那麼五識既然是通善、惡、無記等三性的心,而五根既是五識的種子,自然也應該是通三性的了。可是五根明明是無記性的,明明無關善惡性,與五識截然不同;所以,安慧與陳那他們說五根是五識的種子,不承認另外有五色根作為五識的所依根,而說五識是由五根出生的,而說意識是由意根出生的,不相信「五識與意識都只是以六根為同時存在的俱有依根,而由阿賴耶識中的六識種子所出生」。又更寫作《大乘廣五蘊論》、《觀所緣緣論》來否定阿賴耶識,來將阿賴耶識歸類在有生有滅的五蘊中,那是會毀壞別人正見的,都是錯誤的。

此外,安慧與陳那他們說:「六根是六識的種子,識由根所生,不是由阿賴耶識所出生。」這樣的說法,還會有其他的過失。

時間的關係,我們今天說明到這裡。

敬祝大家:身心康泰、福慧增長、早證菩提!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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