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
今天我們要繼續來講「菩薩的解脫分」。菩薩的解脫畢竟不同於二乘凡夫的解脫。凡夫人他們從有為法中求取一個究竟,實際上不論他們追求哪一種涅槃的解脫,都不是真正的安穩地,都只是他們心裏面所施設的;以為三界中有一個地方,他們可以在那個地方得到身心的清涼、安穩、永恆。實際上有為法永遠是無常性的,它不可能有一個究竟安穩可以讓身心安住的地方,因為連身心安住本身的身心都不可得──三界法中沒有一個究竟處。於是二乘人由於
佛陀的方便開示,他們來追求有為法的滅盡、來追求涅槃。實際上就義理上來說,二乘人並沒有完全意會到,有為法的滅盡跟涅槃並沒有關係,因為一切法既然是有為法,它們在無常性苦、空、無我之處,作為它一個體性來說,就是沒有一個究竟處,就是沒有一個安穩地。如何說這一個地方可以連接到一個永恆的涅槃?必然是永恆涅槃是直接自我安住,或是一個自住境界,或是一個不受這個三界法干擾、不受三界法影響、不受三界法滅盡之處而存在的,然後而說這樣的涅槃。如果這樣的涅槃是成立的,那就代表說:二乘人並沒有完全意會到
佛陀所說的法;然而二乘人因為相信,相信佛語是真實的,所以他們就接受了佛語的施設。
佛陀方便開導二乘人能夠邁向大乘菩提法,所以以二乘菩提的方式來開演。開演什麼呢?開演方便涅槃。這涅槃性實際上並沒有在二乘菩提中出現,然而在小乘經典裏面我們可以看到
佛陀就講:這涅槃是真實的。然而這一點並不是二乘人所能體會的,因為沒有親證這涅槃性的緣故;而是以方便引入滅盡定的方式,達到說有進入有餘依涅槃。另外以無餘依涅槃,就是以三界永滅的方式,來說這涅槃性是成立的。實際上,涅槃性如果能夠在這個成立,就代表說,不論三界滅盡與否、存在與否,這涅槃性是永住的。那因此小乘人並不能完全理解三界和涅槃,所以他把兩者作為相對,所以他勢必要滅掉自己的身心的一切,就是名色這五蘊法。然而這樣的法如果都滅盡了,你如何能夠追求實際的涅槃?
所以大乘人的解脫分是難以思議。於佛法中說大乘法不可思議法,就是因為這解脫不是世間人所以為的──滅除了這個以外而尋找另外一個彼岸。而佛法可以方便說此岸、彼岸,然而以生死來說,生死中能夠成立,因為有涅槃性的一個自住法。為什麼呢?因為生死要能夠成立,必須要符合眾生所大部分以為的因果這個實性。可是,因果本身並沒有一個實際的體性而言,可是大家還是希望有因果,然後成就這個輪迴性。這其中就牽涉到說:一個人的業行、業報,是如何能夠從過去生來延續到這一生,如何能夠達到因果的公平。這一點就沒有一個心識可以來擔任這個角色。就二乘人所瞭解的以及凡夫所猜測的,都沒有辦法。為什麼?主要是這個心識沒有辦法能夠究竟理解法界的所有的一切事、一切理。為什麼這麼說呢?譬如說:如果這樣的因果輪迴性,就是構成解脫分的一個實體,那我們可以看,你至少要符合因果輪迴、因果公平。如果今天有一個人,他過去生因為剛好欠人家一條命,那是不是這一生他就應該償還他?可是因果並沒有這麼簡單。第一個,他們可能過去世無量劫前所結下的這個冤仇,那你如何在這一生可以知道誰要欠誰?這一筆帳是記在虛空之間嗎?是透過虛空中的某一種介質來記錄呢?那如果你記錄好了,就算可以這樣作,那如何能夠了別說目前這兩個人,某甲和某乙,他們是過去生的誰與誰?因此這個介質必須要有宿命通才行,就是過去生發生什麼事情他都要知道,而且他宿命通必須要強過許多二乘人的宿命通,必須要超過八萬大劫以上到無量劫他都能夠知道,在因果呢才會符合世間人所期待的公平。因此這公平性從這點來看,這種介質是了不可得,這種只是一個虛妄的猜測;所以無情、虛空、介質等等的施設是不可能成就。另外有的人會想,那有情應該可以吧!有情的心識祂負責替大家來製作、來思惟,把大家的業果都能夠圓滿處理。如果是這樣的話,那祂何不就將大家的這些的因果業報都一起攬在身上,讓大家都能夠到祂的快樂的世界去就可以了!祂何必要看大家來受苦,然後製造所謂的天堂與地獄等等?所以這樣的說法是不如理的。如果祂能夠主宰所有的業報、記錄所有的業報、決定所有的業報。既然是這樣,祂就應該能夠讓大家能夠解脫生死,可是現實上大家並沒有解脫。所以我們透過有情和無情的這樣兩邊來推理,都知道世間人所想的是完全不如理;在不如理作意中,更難去理解說,那到底以某甲和某乙這樣的因果輪迴要怎麼作?譬如說:某甲他雖然欠了某乙一條命,但是某甲的父母並沒有這一生要失去他的小孩的性命。也就是說:你要讓這條命能夠償還,必須要某甲周遭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同時有這個業果──他們會同時喪失一位親人。如果說因果這點不成立,就沒有辦法成立某甲要償還某乙的命。所以以這點就可以知道因果是多麼複雜。也就是說,當初某甲在投胎的時候,他的父母乃至於配偶乃至於子女,必須要早就先決定好的。那請問大家:這件事情到底要誰來決定?既然有情和無情都沒有辦法來決定,所以說,這樣一個最簡單的一條命換一條命的事情,都沒有辦法說明,一切哲學、宗教思想的立論處,哪裡可以作為我們的歸依呢?所以在邏輯上要講得通,都必須要全部吻合,不能夠憑著我高興、他高興或是誰高興,沒有這樣的道理。
所以菩薩的解脫分從這裏開展出來,知道因緣法中的因緣並不是單純的從個人的思想、個人的心識,必須要依於佛語,這樣才能夠瞭解菩薩的解脫到底這個知見究竟處是在哪一個地方。二乘人因為對於涅槃性他是企求的,可是他最後滅掉自己而達到這個涅槃就會發現一點:他實際上並沒有誰,也沒有他的哪一分、哪一個部分、哪一個地方可以去。不說二乘人不能完全瞭解,就是說菩薩法中,也有許多人並不完全瞭解。因為在經典中我們可以看到說:這一部經典說:這個法是非常重要、重要、重要,乃至於得到這個法就可以如何、如何。可是另外一部經典也是這樣說,然而兩部經典所說的並不同。不同在哪裡呢?譬如說:一個說阿賴耶識,一個說如來藏,一個說真如,一個說空,一個說空性,這些的法實際上必須要能夠領會為一。但是眾生因為不能夠親睹這個真如的面貌,所以迷於文字,又不肯虛心來向善知識、來求解、來徵詢、來供養、來恭敬、來問答,所以對這個般若的體性,不能夠親近與接受。然而如果只要從二乘的觀點來說,他們是多少瞭解的,因為涅槃中沒有哪一分是他所能夠知道的,即使是說:我因為我滅盡了,然後還有一個我,這個我是可以安住在涅槃;然而即使能夠這樣稱呼那個我,也不是三界我,因為三界我都被阿羅漢所滅盡了,所以哪裡還有一個我可以說!可是如果說這樣的我都不存在,三界我之外沒有一分的存在性,那這樣的阿羅漢他滅盡以後就是斷滅了,就是完全歸於三界法的一切無常性,只不過他比凡夫所以為的斷滅強太多了──真實的斷滅。
事實是如此嗎?不是!所以這樣的邪見、惡見是不能存在於佛法之中,這就代表說:涅槃有一個真常性,真常性是和阿羅漢相關聯的。從古到今總是有人證得阿羅漢,這個世界或那個世界;這些阿羅漢滅度以後,如果他不是迴小向大的情況,那當然他就會入無餘涅槃。而我們今天也可以知道,連入無餘依也都是方便說;也就是說他本來就有個本住的、常住的涅槃性,這個涅槃的體性是沒辦法剝奪的,而且每一位滅盡的阿羅漢都有。然而雖然都有,卻不會在這個涅槃界中,大家和合在一起,就是各自滅度而有自己的涅槃性。那這樣就來了!那到底這個涅槃性是什麼?是哪一種心識?難道阿含部的經典沒有提到嗎?佛陀在第一轉法輪中沒有開演嗎?並非如此,連南傳的尼柯耶都有說到說:這個涅槃性要從緣起法來認識。而緣起法呢,是不論佛出世或不出世,這個法常住;這個常住就是指涅槃,而且常住於世間。常住於世間就是說,迥異於三界法的一切體性,而說這是非無常性。既然是如此的話,就已經有悖於世間人所理解的、二乘人所理解的一切法;因為二乘人在一切法的認定就是無常,在一切法之外來實踐他所需要的涅槃。如果是這樣,可是經典卻說:這個法可以常住於世間。就代表說──在我們當下中,就有一個常住的涅槃,祂本來就在,只是二乘人最後不想要去證得祂。所以總是有一些犀利的二乘人,他們瞭解到自己的觀點並沒有掌握到
佛陀的真正開演的意旨,所以最後他們還是歸向於正確的佛法,將大乘法開始弘揚。因為以他們的修證,他們只要放棄自己偏執的一些觀點,或是一些模糊的觀點,肯虛心的接納大乘法。所以在經典裏面,就會有迴小向大的阿羅漢,他們一個個都變成了菩薩。
然而我們在探究這義理來說,菩薩的解脫分是遠比於這些更為奧妙。因為二乘人的解脫,他的涅槃性實際上是由菩薩來導引的。這句話怎麼說呢?我們在經典中,看到華嚴部有一部經典,它說到有許多的菩薩,他們來到這個世間,他們就化現為聲聞比丘還有比丘尼的形態,這樣的身形來坐在會中,就是參與這些盛會,然後幫助
世尊來弘揚這些法門。因為 世尊面對這麼多的弟子和問題,總是要方便來開演,讓這些從學的人有一個從學的老師,或是我們說叫作阿闍黎等等。這些老師們就是先證得這聲聞裏面的四果阿羅漢,那他們根據是什麼呢?他們如何說自己已經斷除了後有?如何說梵行已立?就是根據菩薩學裏面,於開演中這二乘的聲聞道,乃至二乘中的緣覺法,所以他們就可以依然示現。他們平常的時候就可以再入滅盡定,而讓這些從學的這些聲聞心性的這些人,看到他們在滅盡定這樣的樣子,就知道這個叫作有餘依涅槃;然後最後等到這些示現為聲聞阿羅漢的菩薩捨報以後,他示現出來以後,大家就知道這樣就是已經入無餘依涅槃。在這過程中他們就是一一的教導學人:如何建立二乘的正確的知見,如何能夠遠離蘊處界法這無常性,能夠不要執取蘊處界法這些虛妄的執取。
所以,我們透過這樣來了解說,菩薩的解脫分畢竟是不同于聲聞的解脫分;那也可以知道聲聞的解脫分,實際上是由菩薩根據佛出現於世間而方便開演。乃至於說無佛世界的辟支佛,他之所有他認為的解脫分,實際上也是當時他之前在
佛陀座下熏聞佛法的時候,那些菩薩示現的聲聞阿羅漢所演化出來的、所示現出來的這個解脫。所以他當時沒有成就的情況下,而拖延到後世而成就。因此這些學人雖然證得了,不管你是聲聞的阿羅漢或是辟支佛,實際上都是經過菩薩的方便教導而來。所以解脫分就是這麼樣的奧妙!這就是佛法出現於世間的種種因緣。而我們要來提到,如果證得這個解脫分,即使說以很少的佈施也能成就無量的功德。在佛世的時候有一位女子她非常的貧窮,有一天她下定決心,她就是想要佈施
釋迦牟尼佛,因為她看到舍衛國這麼多上上下下大家都要來供養佛,她心裏也是感覺到很辛酸;最後她終於在行乞的過程中得到一塊錢,她用這一塊錢去買燈油,把這燈油供養給佛。當天晚上其他的燈都滅盡了,只有這一盞燈一直亮著;目犍連在早上的時候看到竟然還有燈在亮著,於是就想辦法吹熄,可是沒有辦法。佛陀就告訴他說,你這是沒有辦法吹熄的,因為這個是一個發廣大心願的人,她的供養、她的佈施。為什麼呢?因為那個女子在供養佛的時候她自己發願,她最後把那油燈放下來時候,她希望用這樣微薄的供養,因為她這一世非常非常的貧窮,能夠讓這供養功德向未來讓她能夠成就佛果,來滅除眾生的一切的黑暗。所以我們透過這樣的故事可以知道,不論你是鮮少的佈施,以及鮮少的戒行,非常少的聽聞,都可以成就無量的不可思議的佛果。
好!我們今天就講到這裏。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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